费用规则 (CHR) - 杂项

卸货成本(例如:运送的交通费或保险费)既可在货物行记录上分摊,作为公司的直接成本记入费用,也可以暂停,直至用户决定是进行分摊还是支用这笔费用。

系统会首先查看[杂项使用权限设置]中的设置。如果指定不设置,则查看此窗体上的设置。

但是,您可能不希望用户能够支用或暂停这些金额。那么您就可以使用这些字段来确定:当该操作组别中的某个用户试着在采购订单录入、采购发票录入或变动发票录入过程中退出卸货成本操作,且支用或暂停金额大于零,会发生的情况:

  1. 指定下列信息:
    允许将卸货成本作为费用支出
    • 允许- 允许用户支用该笔金额。
    • 警告- 系统会显示一条警告信息,但用户仍可以继续支用这笔金额。
    • 警告并冻结- 系统会显示一条警告信息,并且用户将无法支用这笔金额。
    允许将卸货成本作为暂停金额
    • 允许- 允许用户暂停该笔金额。
    • 警告- 系统会显示一条警告信息,但用户仍可以继续来暂停这笔金额。
    • 警告并冻结- 系统会显示一条警告信息,同时用户将无法暂停这笔金额。
    默认控制台筛选器名称

    在您为[采购发票]输入[卸货成本]时,该筛选器可用来选择[费用规则]。

    注意:此处不必设置为[采购订单]或[变动订单]使用的[卸货成本]筛选器。
  2. 保存您的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