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货成本背后的原则
下列原则用于[卸货成本]:
当货物项目接收入库时,会有下列处理:
- 将帐务过帐到[财务管理]中的库存科目。这必须通过[存货]类型的帐务接口过帐。
- 由存货成本计算过程来为该特定收据创建收据成本。
在从一个国家/地区向另一国家/地区运输上述货物时,可能会发生诸如运费、保险费、关税等成本。这些成本在发票或订单上记作费用项目。因此,费用项目生成一个到[财务管理]帐务中某暂停科目的帐务过帐。
当执行卸货成本时,它实际上是指,组织机构不希望将费用成本视为组织机构运营成本,但将其作为存货成本的一部分。这些费用成本必须从一个暂停科目转移到一个库存科目中。因此,当执行卸货成本时,会发生下列情况:
- 必须调整收据成本,使之显示附加的费用成本。
- 必须从费用科目中删除成本,并将其添加到存货科目中。
在整个 SunSystems 中,会发生以下情况:
- 存货成本 - 收据成本在此过程中增加。这些新收据成本可按标准收据成本使用。
- 分配帐务过帐 - 此过帐从费用科目中删除成本,并将其添加到存货科目中。这是您已确定要分配的金额。
- 暂停帐务过帐 - 此过帐从费用科目中删除成本,并将其添加到暂停科目中。这是您已确定要暂停的金额,即,您不确定是要记入费用还是要分配的金额。在[财务管理]中,必须从暂停金额中删除此金额,并调整至所需的科目。理想情况下从不执行此帐务过帐,因为您必须总是在执行卸货成本处理之前将暂停金额设为零。
- 支出金额不存在过帐,这是因为它必须已在暂停科目中。
基本原则是所有费用成本都先放入一个费用科目中。然后,使用卸货成本从费用科目中删除一定金额,并将其分配到收到的货物上,即存货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