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折旧 - 加速折旧
加速折旧,有时也称为预期折旧,是在资产使用期限的选定年份中普通折旧金额与一个因子的乘积。乘法因子和加速折旧年份条件都使用[固定资产记录]在每条资产记录上进行设置。
例如,意大利法律允许使用加速折旧时,普通折旧金额在资产使用期限的最初三年中加倍(或一年,如果购入的资产是“二手的”)。这可以结合第一年折旧的余额递减百分比使用,如上所述。
加速折旧必须作为不同于普通折旧的业务类型进行管理,两项金额的总和即为折旧总额。在正常的固定资产管理中,累计折旧总额决不能大于资产总价值。因此在最后一年的折旧中,如果资产的残(净)值小于该年的折旧总额,则首先计算普通折旧,然后加速折旧只包括剩余的价值。另外,如果净值小于普通折旧金额,则在最后一年中只过帐普通折旧,而没有加速折旧。
示例
按照意大利法律,每年每个资产加速折旧的金额必须与普通折旧的金额相同,即折旧总额时普通折旧金额的两倍(除了最后一年可能会较少,如上所述)。在固定资产记录中,您可以指定加速折旧对普通折旧的乘法因子,因此对于意大利,应该将此设置为 1。
- 固定资产在 01/01/06 购入
- 固定资产总价值:1000 欧元
- 标准折旧率:22%
- 第一年 50% 的折旧值
- 在本示例中,允许资产在最初 3 年加倍折旧,即普通折旧与加速折旧的总和。
年份 | 2006 | 2007 | 2008 |
普通折旧,欧元 | 110 | 220 | 220 |
加速折旧,欧元 | 110 | 220 | 120 |
年度折旧总额,欧元 | 220 | 440 | 340 |
剩余资产价值,欧元 | 780 | 340 | 0 |
为了在 SunSystems 中使用加速折旧,您必须在帐务设置上设置“应用加速折旧”选项。在固定资产记录中,您必须在每个个别资产记录上标识加速折旧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科目(它们不同于普通折旧科目)、年数条件([条件年])、起始年份([应用起始于])以及[因子],如上所述。
您可以使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计算 (FAA)],在年末过帐了所有普通折旧方法之后计算高级折旧。加速折旧只能在一年的最后一个期间中过帐。通过在[计算加速折旧]窗体上将“过帐业务”选项设置为“否”,您可以在不过帐帐务的情况下运行加速折旧计算。您可以查看计算结果报表,并尝试不同的方案,以帮助您决定在确定的计算中是否要包括某一组资产。当您过帐确定的加速折旧计算时,系统将会把[凭证类型]为 SYSTM 且[凭证创建人]为 DPANT 的凭证过帐到加速折旧[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科目。资产负债表科目凭证行上的资产指示符为[折旧 (D)]。
在任何一个给定的年份,您都可以在不过帐的情况下将加速折旧计算运行任意次数,但是,对于每个资产,每年您只能将结果过帐一次,并且必须在该年的最后一个期间中过帐。
资产清理和加速折旧
对于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内的资产清理,资产的净值按如下方式进行计算:
净值 = 总值 - 普通折旧 - 加速折旧
出于完整性:
总值 = 获取价格 + 重估 - 贬值。
资产的净值必须与获取的销售价格相比较(如果该资产完全报废且不销售则为 0)。两个值之间的差异即构成资本的损益,例如:如果净值大于销售价格,则差异为资本损失。
如果资产在一年中途的某个日期清理,则净值承担到该日期为止的累计折旧总额。由于加速折旧只在年末计算,因此对于要清理的资产不计算该年的加速折旧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