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财务管理用作经纪人帐务 - 概述
SunSystems 可以用作[经纪人]帐务。其功能可以满足在以下环境中对帐务需求的基本处理:
- 先收款后付款处理:可确保只有在已从客户(或保险商)处收到相关资金后才对保险商(或客户)释放资金。
以及
- 委托人至委托人处理:SunSystems 将保留关于实际承保某给定业务的借方/贷方值的保险商的客户信息,以及其承保比例。
先收款后付款
[经纪人]帐务要求[先收款后付款]处理,这是因为商业录入在两个其他方之间充当了媒介。它是从一方接收资金,然后将这些资金移交到某第三方。在这种情况下,非常有必要确保在付款给第三方之前先收到这些资金。例如,一个简单的情况可以是,经纪人从客户收到保险费,然后(也只有此时)将此保险费付给保单保险商。
这意味着,一个商业业务的“贷方元素”在收到其相关的“借方元素”以前需要被暂停。在[财务管理]术语中,这是指某些业务在其相关业务被核对之前必须暂停付款。
为便于先付款后收款,[财务管理]可以:
- 确定构成一个“商业业务”的所有帐务业务。例如,需要能确定与保险费或理赔相关的所有过帐。它通过使用内部业务链接参考来实现。
- 区别业务中涉及的各方,即客户和保险商。这通过使用[会计科目表 (COA)]对每一科目设置“代理/经纪人”“科目类型”来实现。
- 区别到某科目中的现金过帐和非现金过帐。这通过使用[凭证类型 (JNT)]在凭证类型上设置“过帐类型”来确定。
当[财务管理]作为[经纪人]帐务运行时,它会自动执行多项不同的处理任务,以确保总是应用先收款后付款原则,除非系统忽略此原则。
这些任务中有许多都是由分摊代码触发,当某些特定系统功能识别出特定分摊操作时系统会自动设置这些分摊代码。
例如,当在[财务管理]中录入保险费凭证时,帐务录入或帐务导入会自动在贷方业务上设置[暂停]分摊标记,以确保在从客户处收到贷方业务的付款之前不进行付款。该处理通过在帐务录入和帐务导入中进行[释放可收款的]分摊操作来触发。然后,当从客户处收到现金并与借方业务核对后,系统将自动从相应的贷方业务中删除[暂停]指示符,以便可以向保险商进行付款。此释放处理通过[释放可付款的]分摊操作来触发的。
委托人至委托人
委托人至委托人功能旨在使经纪人能轻松确定:
- 对于每一个客户来说,承保保险费和理赔的保险商
- 对于每一个保险商来说,各保险商与每个客户的利害关系
对于较大的保单,其风险通常在多个保险商之间分散,以层次结构表示。此结构中可以由多个级别,同一保险商可以出现在多个级别上。此结构可在[财务管理]中的业务上确定,用于查询和报表的基础。此外,也可在此层次结构的不同级别上核对并结算业务。
因为不能直接通过SunSystems输入和维护,所以必须使用帐务导入 从外部系统导入委托人至委托人分层信息。
您可以使用筛选器和控制台在SunSystems内查看[委托人至委托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