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实现的收益/亏损过帐与平衡调整过帐

如果您使用业务货币(第 2 值)作为源货币重估货币(第 1 值、第 3 值 或第 4 值),将生成未实现的收益或亏损过帐。因为业务货币值由“实际的”货币值组成,而不是计算值,例如在供应商发票上打印的数额。这样,由于汇率变化在重估处理过帐差异的时候,因为初始化业务已经被过帐,该差异是一个有效的收益或者亏损,在过帐的时候并没有实现。

当您在本位币、第二本位币/报表货币或者第四货币(第 1 值、第 3 值 或第 4 值)且不涉及到业务货币(第 2 值)的时候,将生成平衡调整过帐。

有关这两类不同重估过帐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如何过帐重估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