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已接收的项目
注意:为了使用该项功能,在“存货到货单录入”窗体上的“到货单设置代码”字段中所显示的到货单采购类型,必须包含到货单转移阶段。
- 如要将已在到货单上做过处理的项目从收货位置转移至存货位置内,可从 SunSystems 中选择[存货到货单转移 (IRT)],或者在“存货到货单录入”窗体中选择“转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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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输入所知的细节,来选择所需的业务行:指定下列信息:
- 到货单参考
- 到货单行号码
- 项目代码
- 原始业务参考
- 原始业务行号码。
- 位置 ID
注意:您可以通过在“操作”菜单中选择“清除屏幕”来清除您的选择准则并重新开始。- 转移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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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一旦完成上述的[选择]处理,会在[转移细节]网格中显示转移的细节内容,其中包括了下列信息:
一旦您输入了所需的细节,可在“操作”菜单中选择“处理转移”。转移处理完成后,系统会生成一份变动订单,该订单带有来自临时位置内的实际签发和存货位置内的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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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您输入完您的准则,即可在“操作”菜单中选择“搜索”。系统会搜索任何与您的选择准则相匹配的业务,并将搜索到的业务按下列细节次序显示在[到货单行]网格中。该网格会显示系统按上述您的选择准则所找到的业务细节。
- 到货单参考
- 到货单行号码
- 项目代码
- 到货数量
- 接收单位标签代码
- 位置 ID
- 在网格中点选要转移的行记录并在“操作”菜单中选用“选择”。
- 系统一旦完成上述的[选择]处理,会在[转移细节]网格中显示转移的细节内容:
-
指定下列信息:
- 到货单参考
- 到货单行号码
- 位置 ID - 起始
- 转移数量
- 所要转移的量。
- 转移单位标签代码
- 如果所要应用的单位标签与上述“到货单行细节”窗格中所显示的[接收单位标签代码]不相同,则在此输入所用单位标签。
- 位置 ID - 结束
- 项目将要转移至的位置。
- 一旦您输入了所需的细节,可在“操作”菜单中选择“处理转移”。转移处理完成后,系统会生成一份变动订单,该订单带有来自临时位置内的实际签发和存货位置内的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