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付款集中的业务

可以将付款集中的一项业务分割为两项,仅使原业务的部分金额保留在付款集中。系统会生成新的业务行,其中包含输入的分割金额。该业务行不包括在付款集中。

有关的详细介绍,请参阅“将一项业务分割成两项业务”。

注意:分割处理使用业务对帐 (ACA)功能。因此,期间可能会要求您选择相应的业务对帐窗体和分割窗体,除非您先前在选择这些窗体时选中了“不再询问”复选框。
  1. SunSystems 选择付款选择与复审 (PYS)。系统显示选择 - 付款选择与复审窗体。输入相应的现存集编号,并单击确定。属于该现存集的业务显示在财务查询结果窗体中。
  2. 选择要分割的业务行,并单击复审。系统显示控制台记录展示表窗体。再次选择该行,然后从报表处理下拉列表中选择分割处理操作。手动帐务分摊分割处理启动。
  3. 在手动帐务分摊分割过程中,系统会生成新的业务行,其中包含输入的分割金额。该业务行不包括在现存集中。包含分割后剩余金额的业务行保留在现存集中。
  4. 完成后单击退出以关闭控制台记录展示表窗体,然后单击重新输入参数退出以关闭财务查询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