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定付款设置 (SCH)
通过下列选项,您可以指定在帐务录入或帐务导入过程中希望如何限定要分割的业务。
- 预定付款代码
- 标识[预定付款]记录的代码。这是随后必须在[付款条件 (PYT)]中的付款条件组别上标识的代码。
- 描述
- 短标题
- 查找代码
- 最小分割金额
- 此选项确定要分割的最小金额。您可以使用此选项防止将无关紧要的金额分割到分期付款中。如果您希望分割所有金额,无论有多小,请将此选项留空。
- 税金处理
- 此选项确定如何在分割行内处理自动生成的税金。选项包括:
- “针对第一个应用”- 将所有计算所得的税额添加到所生成分割的第一次分期付款
- “针对最后一个应用”- 将所有计算所得的税额添加到所生成分割的最后一次分期付款
- “针对所有应用”- 对所有分期付款平均分割计算所得的税额。这是默认选项。
注意: “税金处理”只在[帐务录入]中使用,因为在[帐务导入]中自动税金生成功能不可用。 - 帐务录入/帐务导入适用
- 根据使用哪个帐务过帐过程,确定是否将此[预定付款]记录用于分割业务。可用选项包括:
- “仅限帐务录入”- 与此[预定付款]记录相关的业务只能在[帐务录入 (LEN)]中进行分割
- “仅限帐务导入”- 与此记录相关的业务只能在[帐务导入 (LIM)]中进行分割
- “帐务录入和帐务导入”- 与此记录相关的业务可以在[帐务录入]和[帐务导入]中进行分割
- “二者均不”- 无论此窗体上的其他选项如何选择,都不能分割与此记录相关的业务。
- 分割备查金额
- 如果您希望将任何备查金额分割为分期付款行,则设置此选项。仅当业务单位设置上已设置备查值时,此选项才可用。默认设置为不分割备查金额。
- 分期付款行数
- 此选项确定分割业务时要生成的分期付款行数。能够设置的最大数字为 60。
- 时间单位
- 此选项确定对各条单独的分期付款行计算到期日时的时间计量单位。您可以选择“天数”、“月数”或“年数”;默认值为天数。
- 时间间隔
-
此选项确定必须按其分割分期付款的“时间单位”的间隔([天数]、[月数]或[年数],如上所述)。例如,如果您选择[天数]作为[时间单位],30 作为[时间间隔],3 作为[分期付款行数],则分期付款将在基准日期后的 30、60 和 90 天到期。随后您可以在“分期付款行设置”窗体中更改各个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行数”乘以“时间间隔”为最后一行的[分期付款期限]。不可超过 999。
无论您对“时间单位”和“时间间隔”选择了什么选项,每条分期付款行上到期日的计算始终相对于初始业务行上的基准日期,而不是相对于其他分期付款行。这样可允许在不影响其他分期付款行的条件下调整各个分期付款的时间。
- 金额四舍五入
-
此选项确定在分割中如何处理金额的四舍五入。选项包括:
- “第一个”- 将四舍五入的金额添加到第一次分期付款
- “最后一个”- 将四舍五入的金额添加到最后一次分期付款。这是默认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