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认可单地址

这是客户订单回执所要发送的地址。这些地址可以按下述方法进行设置,然后在销售订单表头上选用。如果仅为客户设置了一个认可单地址,则这个地址可在销售订单表头上作为默认值使用。如果设置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地址,则拥有与客户地址相同代码的地址会作为默认值使用,如果没有相同代码的地址,则不设定任何默认选项,同时必须选定地址。

  1. 使用[地址 (ADD)]添加新的地址(如果需要)。
  2. 使用[客户 (CUS)]检索客户细节。
  3. 操作菜单中选择认可单地址显示客户指定认可单地址窗体。
    如果已有地址作为认可单地址链接至该客户上,则这些已链接的地址会在本窗体中列出。
  4. 单击插入在窗体上显示一条空行。
  5. 认可单地址字段中,输入地址代码或使用查询来选代码。
  6. 单击确定将新地址作为一个认可单地址指定给该客户。
  7. 单击退出返回至客户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