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明細行編輯

您可以編輯用來對部分費用交易記帳的發票,以在發票上記帳剩餘金額。這與對已達合約最大值、過帳專案最大值或發票最大值的交易記帳類似,這會產生部分已記帳交易。只有在您減少已記帳金額時,才能使用記帳部分。

對於重估增值或重估減值,您可以調整可收費金額、可收費率、可收費時數或免稅。記帳員可以選擇性將原因代碼與動作註解指定給調整。只能編輯標準明細行類型與過手明細行類型。無法編輯里程碑、費用、保留金、保留與折讓明細行類型。

在這些情況下,系統會在編輯以下項目時,自動重新計算費用、保留與折讓明細行:

  • 所有以交易為基礎的記帳方法的可收費金額。
  • 以單位為基礎的記帳方法的可收費單位與可收費率,包括時間、材料與費率表。
  • 應稅明細行上的免稅狀態。

收入調整的日記帳分錄在專案資金來源上定義。若未定義收入調整財務結構,則會使用收入財務結構。收入調整分錄由事件代碼「調整收入」(AR) 識別。收入調整沖銷可用於未記帳且已認列分錄或已記帳且未認列分錄。

調整可收費率、可收費單位與可收費金額欄位時,會計算可收費金額。下表顯示已調整的金額及其計算方式:

已調整金額 可收費金額計算
所有可收費金額 使用可收費率 x 可收費單位重新計算
兩個可收費金額 使用兩個已調整金額計算第三個金額
可收費率 使用可收費率 x 可收費單位重新計算
可收費單位 使用可收費率 x 可收費單位重新計算
可收費金額 會重新計算可收費率,可收費單位為原始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