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金融機構的分行
分行是機構或銀行登記的辦公室。分行可以是金融機構或銀行內的部門,也可以是另一個實體位置。
- 選取「金融機構」。
- 開啟金融機構記錄。
- 在「分行」標籤上,按一下「建立」。
- 指定「分行」名稱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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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細」標籤上,指定以下資訊:
- 分行類型
- 選取分行類型。有效選項包括營運、負債與投資。
- 分行 SWIFT
- 針對國際銀行帳戶,指定 SWIFT 代碼。
- 授權 ID
- 指定授權 ID。
- 電匯輸出檔案類型
- 選取電子付款輸出檔案。
- 銀行客戶識別項
- 指定銀行用於識別客戶的識別項。此值用於傳輸至銀行之電子付款檔案的付款輸出檔案。
- 在「傳送編號」部分,指定每個付款格式的傳送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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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行地址」與「其他地址」部分,指定地址所在國家/地區與類型。
注意
「其他地址」可當作接收稽核確認的稽核地址使用。
- 按一下「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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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聯絡人」標籤上,按一下「建立」並指定聯絡資訊:
- 地址與分行地址不同
- 如果聯絡人的位置與分行位置不同,請選取此核取方塊。
- 按一下「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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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行評等」標籤上,按一下「建立」並指定以下資訊:
- 評等機構
- 指定根據機構效能歷史記錄與未來潛力為機構指定評等的組織名稱。
- 評等
- 從評等機構指定評等或分數。
- 說明
- 提供評等或分數的說明。
- 截止日期
- 指定將評等發佈至機構網站的日期。
- 評等網站
- 指定評等機構網站的 URL。
- 按一下「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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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間銀行」標籤上,按一下「建立」並指定以下資訊,以便將付款轉帳至其他國家/地區:
- SWIFT
- 指定中間銀行的 SWIFT 代碼。
- 說明
- 指定中間銀行的說明。
- 貨幣
- 指定中間銀行的貨幣。分行只能有一個貨幣代碼。
- 按一下「儲存」。
- 若要新增憑證,請參閱附加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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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貸方明細行」標籤上,按一下「建立」,然後指定以下資訊:
- 貸方明細行
- 指定貸方明細行的唯一編號。
- 信用額度
- 指定信用額度。
- 貨幣
- 選取貸方明細行的貨幣。如果此欄位為空白,則使用為金融機構定義的貨幣。
- 匯票到期自日
- 指定開始與結束日期,以定義用於保護貸方明細行之匯票的範圍。範圍用於選取折扣匯款的匯票。
- 毛利天數
- 指定匯票被視為已兌現之前,要新增至匯票到期日期的天數。已兌現匯票不再是貸方風險。如果此欄位為空白,則不使用毛利天數。
- 按一下「儲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