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传送采购单回执
必要时,使用此工具可准备要转发的输出采购单回执。可以指定一定范围的客户、处理创建日期或订单号。
该工具不实际转发采购单回执。只是关闭用于选定记录的数据库中的“已提取”标志。运行“转发”工具后,运行“EDI 处理卸载”工具发送选定的采购单回执。(“EDI 处理卸载”还再次打开选定记录的“已提取”标志,并将“提取日期”设置为当前日期。)
使用“”查看要转发的采购单回执,这样在需要的时候就可以更新选择标准。
如果要多次转发采购单回执,确保为“创建日期”范围指定最近的提取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