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关键编号时,使用“关键编号设置”表单上的“常规”选项卡指定以下信息:
- 在“源”部分中,指定以下信息:
- 源类型
- 从下拉列表中指定源类型。选项包括:
- 源名称
- 如果源类型是“存储过程”,请指定要用于关键编号值的存储过程的名称。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存储过程关键编号示例”。
如果源类型是“IDO”,请单击“源名称”按钮启动“关键编号 IDO 源设置”表单。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设置关键编号的 IDO 源”。
- 使用“计算定义”字段详细说明关键编号的计算方式。该字段对于没有创建该关键编号但需要该计算说明的用户有用。
- 在“警报”部分中,使用以下选项定义要与关键编号显示配合使用的警报:
- 使用警报
- 如果选择了该选项,则将指定要与关键编号配合使用的警报。
- 警报运算符
- 从下拉列表中指定要在比较警报值和实际值时使用的运算符。
- 警报值
- 指定在查询数据时要与属性实际值相比较的值。
- 在“目标”部分中,使用以下选项定义要与关键编号显示配合使用的目标:
- 使用目标
- 如果选择了该选项,则将指定要与关键编号配合使用的目标。
- 目标运算符
- 从下拉列表中指定要在比较目标值和实际值时使用的运算符。
- 目标值
- 指定要与属性实际值相比较的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