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物料”表单“常规”选项卡上的“源”字段显示该物料的源为“采购”,并且清除了“计划参数”表单上的“从计划中创建请购单”字段时,系统将每个选定的计划订单确认为请购单上的行。
要同时确认多个订单,可以使用“物料计划员工作台”。
- 从“计划明细”表单上,选择要确认的计划订单。
- 单击“确定”按钮。
- 在“采购单”字段中,执行以下操作之一:
- 要让系统分配下一个可用的采购单号,应将该字段留为空白。系统将添加在“采购参数”表单中定义的缺省采购单前缀。
- 要使用与缺省值不同的前缀,应输入新的采购单前缀。
- 输入或选择一个现有的采购单号。
如果选择了一个常规采购单,则计划订单将成为采购单中的行。如果选择了一个总括采购单,则计划订单将成为采购单中的下达。
注意: 如果要输入一个现有总括采购单,且此物料不出现在采购单中的任何行上,则系统将选定计划订单的数量相加,并将其存储在新创建的总括采购单行中。
如果要输入现有采购单号,将在“供应商”字段中显示该采购单的供应商。
注意: 对于现有采购单,系统总是使用在采购单中定义的供应商,而不使用任何现有物料/供应商对照参考中的缺省供应商。
- 当“采购参数”表单上的“使用采购单变更单参数”设置为“有时”时,则以选择“执行采购单变更单”字段创建采购单变更单。
如果参数设置为“总是”,系统将自动创建采购单变更单。
如果参数设置为“从不”,将禁用“执行变更单”字段。
- 如果创建了新的采购单,应选择供应商。如果用户知道供应商号,应在“供应商”字段中输入该号码。
注意: 如果保留“供应商”字段为空白,则系统指定物料的第一级别的物料/供应商对照参考。如果存在物料/供应商的对照参考,系统创建未分配供应商的采购单。
- 单击“计划明细确定采购单”表单上的“确定”。系统将计划订单确认为采购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