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主配置”屏幕要求
- 选择“WMS”>“配置”>“贸易伙伴”>“货主”。
- 若要显示列表,请使用“搜索”功能。
- 单击要查看的货主的“明细”图标。系统会显示“货主明细”屏幕。
- 单击“越库配送”标签。
- 选择“启用机会性越库配送”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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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订单数量满足下面定义的最低要求,则选择“允许部分发货”字段以允许部分分配订单,作为越库配送收货的一部分。
例如,为合格越库配送分配选择的订单的订购量为 50,但收货单上只有 20 个单位。如果“允许部分发货”已选中(打开),则可分配当前订单中的 20 个单元,作为收货的一部分。如果“允许部分发货”未选中(关闭),则不会选择该订单进行机会性分配,而是保留全部 50 个单元以待分配。应用程序会查找未结数量小于或等于 20 的其他合格订单以通过机会性分配进行处理。
- 在“每个收货交易要分配的订单数上限”字段中指定一个值,以限制可通过机会性方式分配收货的订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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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订单量占接收量的允许的最少百分比”字段中指定一个介于 0 和 100 之间的数值,以设置机会性分配中要考虑的最小订单量。此值与正在接收的数量相乘所得到的结果,可确定订单量下限。
例如:允许的最少百分比 = 20;正在接收的数量 = 50
只会考虑数量大于或等于 10 (50 x 0.20) 的订单行进行机会性分配。
-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接收数量为 50,而订单量下限已经确定为 10,因此可分配的最大订单数为 5。如果至少有一个订单的订单量大于 10,则要分配的订单数可能小于 5。
- “订单数上限”和“允许的最少百分比”字段一起使用时,可以为机会性越库配送提供限制条件,以便提高生产力。在上面的示例中,随着百分比下限的提高,可填写的订单数会减少。例如,如果百分比下限等于 50,则单个收货事务中分配的订单数不会大于 2。如果订购数量大于正在接收的数量及当前收货事务所确定的最低级别,则同一货品的另一收货也可能会触发其他订单的分配。
- 若要在操作中正确地使用这些参数,应将它们配置为相乘后得到的数值为 100。在上面的示例中,将“订单数上限”参数设置为大于 5 的值不会改变结果,因为已经确定了每个订单上的订购数量必须大于或等于正在接收的数量的 20%。如果设置的订单数过低,则会导致收货被分割:接收数量中部分产品用于机会性分配,而另一部分用于上架。在此示例中,如果“订单数上限”设置为 3,则应用程序只能分配 3 个订单,每个订单 20 个单位,总数为 60。这样,该收货中的 40 个单位可用于上架,并稍后用于订单。如果订单符合已定义的条件,则更好的做法是将所有接收数量用于机会性分配。
- 如果该操作确定只有满装托盘订单才需要通过机会性分配来管理,则“订单数上限”设置为 1 时,“允许最少百分比”可设置为 100。这意味着订单量必须大于或等于接收的数量。由于对较小的订单量使用机会性越库配送,因此这样可以防止分割和存储部分托盘。
- 如果想要使所有未结订单都符合使用机会性越库配送进行分配的条件,可以将“允许的最少百分比”设置为零。这意味着如果存在当前需求,则任何正在接收的数量都可用于机会性越库配送。
- 如果已经创建订单顺序,它们应列于“订单顺序策略”字段值中。若要应用订单顺序策略,请选择适用于货主的策略。(有关订单顺序配置的信息,请参阅上节。)
- 在“开始日期”字段中指定一个值,以指示应用程序可以从中提取订单行的天数。从当前日期中减去此值,可以确定应用程序在过去对订单执行机会性分配的订单日期的时间长度。
- 在“结束日期”字段中指定一个值,以指示应用程序可以从中提取订单行的天数。此值加上当前日期,可以确定应用程序将来对订单执行机会性分配的订单日期的时间长度。
- 在“要从机会性分配中排除的订单类型”字段中选择适用的值,以确定要从机会性越库配送选项中排除的订单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