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SCV 实体中创建属性
若要创建新属性,请进行下列操作:
- 单击“属性”选项卡的 “+”。此时将显示“属性”窗口。
-
在“详情”选项卡上指定以下信息:
- 名称
- 属性的名称。
- 显示名称
- 显示的属性名称。如果未指定,则将名称字段中指定的值作为默认值。
- 数据类型
- 属性的数据类型。可能的值:
- 文本 (NVARCHAR)
- 小数位 (浮点)
- 整数 (INT)
- 日期/时间 (DATE/TIME 2(7))
- 日期 (日期)
- 字符数
- 定义数据类型、文本长度的数值。
- 可为空
- 如果已启用,将表值设置为空。
- 业务键顺序
- 分配给选定实体的唯一序号。
- Hash 键顺序
- 定义属性使用引用的顺序的唯一序号。
- 刷新键
- 如果值设置为“开启”,则刷新属性。注意:只能将一个属性设置为“刷新”。
- 导出/发布键
- 如果将值设置为“开启”,则导出或发布属性。注意:只能将一个属性设置为“导出/发布”。
-
在“验证规则”选项卡的相应部分(常量、表达式和值列表)指定验证条件。
注意:如果“详情”选项卡中的“暂存表”选项设置为“关闭”,则会禁用“验证规则”选项卡。
- 单击“添加”。新行将添加到“属性”列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