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付款提供商分类账中的交易

有关确认付款提供商分类账中的交易的说明。

简介

当付款提供商指定了佣金和多个付款交易的增值税额时,将执行外部参考确认。已发出剩余金额的银行转账以及调节参考。通过运行 API OPS291MI,在付款提供商分类账中为每笔经付款提供商确认的此类交易创建新的会计分录。

工作流

对于在付款提供商分类账 (OPS290) 中状态为20-“已收到外部参考”的外部参考,运行API。

这会发生:

在暂记科目中记账的原始付款金额以新会计分录的形式全额抵销。

创建佣金金额和增值税的新会计分录。

减去佣金和增值税后的剩余部分将记入调节科目中,输入调节参考用于内部调节。这与付款提供商在下发银行转账时包括的参考相同。

详细来说,API 在付款提供商分类账。显示条目 (OPS291) 中创建这些会计分录:
信息类型 描述

11-“冲销付款金额”

这表示销售点系统集成凭证中付款金额的冲销。从信息类型 01 复制会计字符串。

21-“付款已确认但未接收”

这表示对已确认但尚未收到的付款,要放在暂记科目中的金额。这构成全部付款,不包括佣金金额和增值税。根据会计规则 OP60-102 填充会计维度 1-7。该规则应设置为在调节科目上核算金额。

31-“佣金”

如果输入佣金金额,则会创建具有此信息类型的条目。这表示付款提供商所采用的佣金金额。根据会计规则 OP60-182 填充会计维度 1-7。

41-“应收增值税”

如果输入增值税额,则会创建具有此信息类型的条目。这表示付款提供商所采用的增值税额。根据会计规则 OP60-211 填充会计维度 1-7。
注意

这需要在信用卡接口设置。打开 (CRS434) 中为第三方 ID 完全指定增值税明细。

在状态 20-“已创建会计分录”中创建条目。(OPS290) 中的外部参考更新为状态 40 - “已创建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