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扣比例
当对不同的限制值给予不同的回扣时,使用回扣比例。根据销售时的供应商回扣。打开比例 (OIS867) 中的供应商回扣比例基础设置计算降价百分比。此百分比与销售时的供应商回扣。输入比例 (OIS868) 中定义的限制值列表匹配,每个限制值都与特定的回扣值相连。选择计算的降价百分比通过的最高值的限制值指定的回扣值。比例基准计算基于给定定价和单位净价之间的百分比落差或单位总价与单位净价之间的百分比落差。回扣比例必须连接到 (OIS861/E) 上的协议行。
回扣比例标题
回扣比例标题包括描述、名称、供应商、供应商回扣比例基础和回扣计算方法。这些内容在 (OIS867/E) 中指定。回扣比例标题存储在 OSRESH 表中。
如果“回扣基础”设置为 3-“固定采购总价”或 4-“固定采购净价”,请指定供应商。供应商和供应商协议号将用于检索用于计算客户发票上的回扣金额的回扣基础。供应商的货币必须与其所连接协议的供应商相同。
在计算客户发票上的回扣金额时,将使用回扣比例基准和在比例上指定的回扣计算方法。比例上的回扣计算设置将始终取消与其连接的协议行上的设置。
回扣比例基准设置
在 (OIS867/E) 中选择了“供应商回扣比例基础”。供应商回扣比例基础定义降价百分比的计算方法。
供应商回扣比例基础 | 描述 | 计算示例 |
---|---|---|
1-“定价和单位净价之间的降低百分比” | 给定定价和单位净价之间的百分比落差。百分比计算为 ((定价 - 净额) / 定价) x 100,然后舍入。必须在比例标题上定义的价格列表中指定该定价。 注意
无法选择客户唯一价格表作为回扣计算的基础。 |
定价 = 125,净额单价 = 118.80 降价百分比的计算:125 - 118.80 = 6.20,6.20 / 125 = 0.05,0.05 x 100 = 5% |
2-“单位总价和单位净价之间的降低百分比” | 单位总价和单位净价之间的百分比落差。百分比计算为 ((总额 - 净额) / 总额) x 100,然后舍入。 | 总价 = 125,净额单价 = 118.80 降价百分比的计算:125 - 118.80 = 6.20,6.20 / 125 = 0.05,0.05 x 100 = 5% |
回扣计算设置
(OIS867/E) 上选择的回扣计算方法定义供应商回扣金额的计算方法。
此表显示了可用的回扣计算方法及其用途:
方法 | 描述 |
---|---|
1-“百分比” | 回扣金额计算为(回扣基础 x 回扣百分率)转换为协议货币,然后舍入。从 (OIS868) 检索回扣百分比率,其中指定了限制值和相应的回扣百分比率。选择计算的降价百分比通过的最高值的限制值指定的回扣百分比率。对于此方法,必须在回扣计算的设置中指定回扣基础。 |
2-“金额” | 回扣金额取决于计算的回扣比例基础和 (OIS868) 中指定的限制值。从 (OIS868) 检索回扣金额,其中指定了限制值和相应的回扣值。选择计算的降价百分比通过的最高值的限制值指定的回扣金额。对于此方法,必须在回扣计算的设置中指定回扣计量单位和货币。 |
几个附加设置字段将连接到所选的计算方法。它们用作计算方法的输入值。(OIS867/E) 上可用的设置字段基于选定的回扣计算方法。对于需要回扣基础的回扣计算方法 1-“百分比”,设置字段也将根据所选基础有所不同。
此表描述了可用于不同回扣计算方法的字段:
字段 | 用于回扣计算方法 | 描述 |
---|---|---|
回扣基础 | 1-“百分比” | 该字段表示回扣计算基值,与回扣百分比率一起用于计算客户开票处的回扣金额。 |
协议号 | 1-“百分比” | 该字段表示用于在基值设为 3-“固定采购总价”或 4-“固定采购净价”时检索采购价格的采购协议。此项用于在客户开票时计算回扣金额。 注意
如果为特定仓库、分厂和分部定义采购价格,则必须在 (OIS861/E) 上指定“搜索标准仓库设置”字段。 |
搜索条件 - 仓库 | 1-“百分比” | 回扣基础是为特定仓库、分厂或分部定义的采购价格时,可使用该字段。该设置确定在搜索有效采购价格时使用哪个仓库。有两个可用备选项,以指定特定仓库或指定“*SYS”。如果指定了“*SYS”,则可从订单交易行检索仓库。 仓库的主要分厂和主要分部也应用于验证采购协议明细行。 |
价格表和货币 | 1-“百分比” | 该字段表示价格列表的唯一标识及其货币。当基准设置为 22-“定价”时,价格表用于检索回扣计算的价格。 注意
客户专用的价格表不能用作回扣计算的基础。 |
成本计算类型 | 1-“百分比” | 该字段表示当基准设置为 9-“具有成本计算类型的标准成本”时检索物料标准成本的成本计算类型。标准成本根据成本计算类型和设置 - 产品成本计算 (PCS001) 中定义的小计进行检索。 |
回扣金额 - 计量单位 | 2-“金额” | 该字段表示回扣金额的计量单位。 必须将此计量单位设为订购物料的基本或备选价格计量单位,以便使回扣金额在输入客户订单行和物料发票规格行时有效。 |
货币 | 2-“金额” | 该字段表示回扣货币。它决定了按比例限制值指定回扣金额时采用的货币。 比例所用货币必须对应于其关联的“销售协议上的供应商回扣”的货币。 |
此表显示可为回扣计算方法 1 选择的有效回扣基础:
回扣基础 | 描述 |
---|---|
1-“当前采购总价” | 回扣基础设置为当前采购总价。使用以下层次结构进行检索:
如果为特定仓库(分厂或分部)定义了总采购价格,则必须指定“搜索条件 - 仓库”设置。 |
2-“目前净购价” | 回扣基础设置为当前采购净价。使用以下层次结构进行检索:
如果为特定仓库(分厂或分部)定义了采购价格净额,则必须指定“搜索条件 - 仓库”设置。 |
3-“固定采购总价” | 回扣基础设置为特定采购协议的采购价格。定义特定采购协议号的可能性使用户能够定义折扣采购协议,专门用于供应商回扣的计算。 按协议行指定采购协议号,或者默认从协议标题检索采购协议号。 如果为特定仓库(分厂或分部)定义了采购价格,则必须指定“搜索条件 - 仓库”设置。 |
4-“固定采购净价” | 回扣基础设置为特定采购协议的采购价格。定义特定采购协议号的可能性使用户能够定义折扣采购协议,专门用于供应商回扣的计算。 按协议行指定采购协议号,或者默认从协议标题检索采购协议号。 如果为特定仓库(分厂或分部)定义了采购价格,则必须指定“搜索条件 - 仓库”设置。 |
5-“最后采购总价” | 回扣基础设置为物料的最后采购总价。从采购统计。显示 (PPS450) 检索最后采购总价。若未找到统计记录,则使用当前采购总价作为回扣计算基准,使用下列层次结构进行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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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最后采购净价” | 回扣基础设置为物料的最后采购净价。从采购统计。显示 (PPS450) 检索最后采购净价。若未找到统计记录,则使用当前采购净价作为回扣计算基准,使用下列层次结构进行检索:
|
7-“库存成本” | 回扣基础设置为物料的库存成本。在订单日期时,将从交易行的交货分厂中检索库存成本。 由于使用这些库存会计方法的物料没有库存值,所以此计算基准不支持物料。连接分厂 (MMS003/E) 中使用库存会计方法 0-“零成本”和 5-“简化采购”的物料。 |
8-“标准成本” | 回扣基础设置为物料的标准成本。在订单日期时,将从交易行的交货分厂中检索标准成本。标准成本是根据设置 - 产品成本计算 (PCS001) 中定义的值计算的。 |
9-“具有成本计算类型的标准成本” | 回扣基础设置为物料的标准成本和给定的成本计算类型。在客户订单日期时,从交货分厂中检索标准成本。 标准成本根据协议行上指定的成本计算类型和设置 - 产品成本计算 (PCS001) 中定义的小计进行检索。 |
20-“单位总价” | 回扣基础设置为交易行的总销售价格,不包括收费和增值税。 对于回扣计算方法 4-“保值利润”,此计算基准无效。 |
21-“单位净价” | 回扣基础设置为交易行的净销售价格,不包括收费和增值税。 对于回扣计算方法 4-“保值利润”,此计算基准无效。 |
22-“定价” | 回扣基础设置为价格表中定义的物料定价。 注意
客户专用的价格表不能用作回扣计算的基础。 |
限制值
限制值及其相应的回扣百分比或回扣金额在 (OIS868) 中指定,使用相关选项 11=“限制值”从 (OIS867) 中启动。限制值与降价百分比匹配,该百分比基于供应商回扣比例基础设置在 (OIS867) 中进行计算。选择计算的降价百分比通过的最高值的限制值指定的回扣值。
从 (OIS868) 中检索的回扣值用法由 (OIS867) 中的回扣计算设置定义。如果选择了计算方法 1-“百分比”,则回扣值将用作回扣计算中的回扣百分比率。如果选择了计算方法 2-“金额”,则回扣值将用作回扣金额,应用于计量单位和 (OIS867) 中回扣计算设置中定义的货币。
限制
- 无法定义客户唯一价格表作为回扣计算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