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一次性协议的供应商回扣

本文档描述了如何管理销售时供应商回扣的一次性协议。

对销售时的供应商回扣使用一次性协议时,回扣金额仅对特定客户订单行有效。一次性协议不能用于有权获得促销类型回扣的订单行,因为该促销已是客户的最佳回扣。但是,一次性协议可通过订单行。连接供应商回扣 (OIS118) 来替换销售协议类型回扣。

设置一次性协议

对于此类型的回扣,没有设置要求。它能够为特定的客户订单行提供回扣。在 (OIS118) 中定义一次性供应商回扣,可使用客户订单。打开行工具箱 (OIS301) 中的相关选项 23=“一次性供应商回扣”访问。

此表列出了用于在 (OIS118) 中定义一次性供应商回扣的字段:
字段 描述
供应商 必须指定与回扣金额一致的供应商编号。指定的供应商将收到索赔,以根据手动创建的供应商回扣对已执行的销售回扣进行追溯补偿。
参考 供应商参考定义供应商的联系人。默认情况下,在供应商。连接参考资料 (CRS623) 中,参考字段设置与参考标识连接到供应商。请注意,参考类型必须为 35-“协议”。

由于参考标识设置为默认值并根据供应商编号进行验证,因此在定义供应商之前,不能指定参考标识。

货币 回扣货币定义用于输入每个客户订单行的回扣金额的货币,并且必须指定。该设置还决定了在供应商发票批次。打开 (APS450) 中创建供应商回扣索赔时采用的货币。

由于协议使用的货币默认设置为指定供应商的货币,因此在定义供应商之前,不能指定协议使用的货币。

回扣金额

回扣金额 - 计量单位

回扣金额表示要手动分配到客户订单行的供应商回扣。回扣金额作为每个计量单位的固定回扣金额指定。为订单行指定的物料必须有着指定的单位作为其基本计量单位,或者备选价格计量单位。
供应商回扣参考号 供应商回扣参考号字段用于指定根据订单行商定的一次性供应商回扣参考。
协议参考编号 协议参考号字段可用于指定供应商或客户或两者在参考为订单行商定一次性回扣时使用的参考。
我方参照 供应商或客户可能就特定订单行的一次性回扣联系的人员姓名。
负责人必须为空 负责一次性回扣的人员的用户 ID。默认设置为创建记录的用户的用户 ID。

限制

  • 一次性协议将始终覆盖销售协议上已获得订单行的任何供应商回扣。
  • 一次性协议不能追溯分配给已开具发票的客户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