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订单处理
客户订单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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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价格计量单位
如果应当从价格来源检索销售价格计量单位的话,在客户订单类型。更新字段选择 (OIS014/J) 中为“销售价格计量单位”设置“*PRI”。如果此字段为空,使用物料的默认销售价格计量单位。
“*PRI”仅支持从价格表、协议或促销(价格来源 2、6 和 9)检索销售价格计量单位。对于其他来源,使用物料的默认销售价格计量单位。
当使用“*PRI”时,不能人工更改销售价格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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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价格计量单位中的数量
如果在 CO 线上省略称重,则销售价格计量单位中的订购数量最初从具有在 (MMS015) 中定义的标准转换率的物料的基本单位中的订购数量计算。稍后基于在拣货单报告时报告的称重来计算销售价格计量单位中的交货数量。
如果订购数量为负数(即客户退货)或 CO 类型设置为直接交货(即退出 CO 输入时状态直接为“66 - 交货”或“77 - 已开票”),那么将仅在 CO 行上输入称重。这些方案在“客户订单输入时的称重的输入”章节讨论。
交货
在报告拣货单时报告称重(和基本单位中的数量)。也可以在更正先前的已报告拣货单时更改。
拣货单。报告 (MWS420/P) 中的“建议重量”字段指示如何在拣货单。报告行 (MWS422) 中显示称重。
如果建议重量 = 0:
- 在 (MWS422/B) 中打开称重字段,并且建议的 CW = 分配的重量。这反映了分配时的重量。可以更改称重。
如果建议重量 = 1:
- 在 (MWS422/B) 中关闭称重字段。计算和交出的 CW = 余额 ID * 交货数上每单位的平均 CW。这反映了记录在余量 ID。打开工具箱 (MWS068) 中表 MITLOC 里的实际平均重量。
- 已报告的称重减少了余量 ID (MWS068) 上的称重,并且可以在存货交易。显示历史记录 (MWS070) 中看到特定交易的称重。
- 称重用于更新物流交货行 (MHDISL) 上的净重和总重。(请参阅“净重和总重计算”章节)。
- 在客户订单交货行(ODLINE 字段 CAWE 和 DLQS)上更新称重和销售价格计量单位中的数量。根据已报告的称重计算销售价格计量单位中的数量,最多 6 个小数,与为单位定义的小数位数无关。
- 销售价格计量单位中的数量用于计算在交货行 (LNAM) 上更新的行金额。
- 在客户订单交货。显示行 (OIS356) 中的交货行上显示称重,也在 API 交易“OIS350MI.GetDeliveryLine”中发布。在成本单位中它也用作数量,因为成本单位始终是基于库位的称重的物料 CW 单位,意味着用于成本计算。(请参阅“成本数量和成本计算”章节)。
- 称重为分部 (CMUFTR) 之间的内部交易更新表中的成本数量 (CSQT) 和称重 (CAWE)。将内部转账价格 (INPR) 表示为每成本单位的价格,即 CW 单位,这意味着称重用于计算交易金额。
- 称重用于计算供应商回扣的索赔金额 (OICLCCLM)。
- 称重用于计算基于总重或净重的行收费。
- 称重还用于更新 CO 交货标题 (ODHEAD) 中的净重和总重。
- 称重也用于基于总重或净重计算的订单标题收费。
净重和总重计算
注意,如果物料的称重单位等于在设置 - 用户自定义的物料字段 (CRS703) 中定义的总重量单位,则称重仅用于更新净重。
如物料。打开 (MMS001) 中所定义的,然后将总重计算为称重 + 总重和净重之间的差。
从本文档出发,假设物料的称重单位等于 (CRS703) 中定义的总重量单位。
成本数量和成本计算
注意,如果在物料。连接分厂 (MMS003) 中激活了“称重成本”,则称重仅将用作成本数量。如果称重用作成本数量,那么它将用于所有成本计算。
从本文档出发,假设已激活“称重成本”。
送货证明
在客户订单交货。批准 (OIS155) 中执行交货证明,(使用相关选项 =“33 交货证明”从客户订单交货。打开 (OIS150) 中打开)。
可以更改销售价格计量单位和/或基本单位中的交货数量,但是不能改变称重。
如果销售价格计量单位等于称重单位,则将交货行上的称重设置为销售价格计量单位中的已批准数量。
如果销售价格计量单位不同于称重单位且销售价格计量单位被标记为 CW 价格单位,则根据销售价格计量单位中的已批准数量计算交货行上的称重。
如果销售价格计量单位不同于称重单位,但是销售价格计量单位没有被标记为 CW 价格单位,则根据每基本单位的平均载重为交货行计算新的称重。
更新交货标题上的净重和总重以反映更改的称重。
开票
根据销售价格计量单位中的数量对客户进行开票。
使用称重(作为成本数量)为“发票会计”(OINACC.ACQT)和“各种会计交易”(CRACTR.ACQT)更新交易表中的数量。
更正发票
在客户订单发票。更正或贷记 (OIS380) 中执行更正发票(使用相关选项 =“14 更正/贷项发票”从发票。显示 (OIS350) 中打开)。在 (OIS380) 中更正发票行时,销售价格计量单位中的数量最多可以输入 6 个小数,与为单位定义的小数位数无关。
对于更正发票,将创建两个新的交货,除非它是发票的全部贷记。贷方交货完全取消原始交易,并且原始称重将用于贷方。新借项交货上的称重将按照以下的描述针对不同的情况进行计算。
- 如果销售价格计量单位等于称重单位,则将交货行上的称重设置为销售价格计量单位中的数量。
- 如果销售价格计量单位不同于称重单位并且销售价格计量单位被标记为 CW 价格单位,则根据销售价格计量单位中的数量计算交货行上的称重。
- 如果销售价格计量单位不同于称重单位,但是销售价格计量单位没有被标记为 CW 价格单位,则根据每基本单位的平均载重为正在更正的交货行计算交货行上的称重。
- 用称重更新交货标题上的净重和总重。
外部文档
如果“形式基准”是“2 - 每发货单”,则为发票(OIS193 和 OIS199)和形式发票(OIS641 和 OIS643)在流文件(0LXECAWE 和 0LXECWUN)中发送称重(和称重单位)。
销售统计 (OSBSTD)
销售统计中的称重字段存储称重 (CAWE)。净重和总重(NEWE 和 GRWE)也用称重进行更新。
称重(作为成本数量)用于计算销售统计(UCOS、DCOS、PCLA 和 ACOS)中的成本。
贸易统计 (CSYECT)
“关税” (ECAM)、“统计价值” (SSVL)、“会计价值” (FSVL) 和“外币金额” (CUAM) 是基于称重(作为成本数量)同时按成本乘以成本数量计算的。
贸易统计 (ECNW) 中的净重是称重。
奖金和佣金
当生产单位是“成本值”或“边际收益(净成本值)”时,称重(作为成本数量)用于计算成本。
当生产单位为“净重”或“总重”时,也使用称重。
客户退货
当在客户退货。打开 (OIS390) 中处理客户退货时,必需输入称重和“退回称重”。不同的“退回称重”意味着返回至库存的称重不同于要记入的称重。
已报告的称重增加了余量 ID (MWS068) 上的称重,并且特定交易的称重可以在库存交易。显示历史记录 (MWS070) 中查看。
功能限制
在销售价格计量单位不同于称重单位并且销售价格计量单位没有标记为 CW 价格单位的情况下,不可能输入用于交货证明和校正发票的称重。在这种情况下,基于交货行的每基本单位的平均载重计算称重。
示例:
- 交货数量 = 10 件
- 已报告称重 = 17.50 公斤(标准转换率一件 = 2.00 公斤)
- 每基本单位平均称重 = 1.75 KG
- 批准或更正的数量 = 9 件
- 交货行上的新称重 = 15.75 公斤(9 * 1.75)
另一种方法是基于基本单位和称重单位之间的标准转换率计算更改的称重。然而,在极端情况下可能导致交货行上的负值称重。如果上述示例中的修正数量更改为 1 件,则交货行上的新称重将为负数(17.50 - 18.00 = - 0.50 公斤)。
称重变成近似值而不是实际称重的事实在大多数情况下将不影响客户(因为它不是 CW 价格单位)。然而,客户交货行上的称重可能影响以下内容(如前面章节所述):
- 成本计算
- 基于重量的订单行收费
- 在 CO 交货标题 (ODHEAD) 中的重量影响基于重量计算的订单标题的收费
- 发票和形式发票的流文件
- 分部之间的内部传送交易
- 供应商回扣的索赔金额
- “发票会计”和“各种会计交易”的交易表中的数量
- 销售统计
- 贸易统计
- 奖金和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