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费滞留

摘要

通过此功能,您可以测量转运代理商在装货地点花费的时间。通过跟踪这一时间,可以使运费成本模型中的要素成本基于在装货地点花费的时间。在系统中,可以设置从此类费用所基于的时间中扣除的时间。此时间称为免费滞留时间。剩余时间称为滞留时间,这是可以用作运费成本模型中成本要素的基础,即滞留成本。

可以使用滞留原因代码标记滞留时间,其中描述了滞留的类型及其原因。

限制

用于计算滞留时间和滞留原因代码的时间只能人工设置。系统不会自动设置这些值。

滞留时间计算

可以计算每次交货和每次发货的滞留时间。在计算中,将使用实际启运时间、免费滞留时间和转运商计划到货时间或转运商实际抵达时间之一。

转运商计划到货时间由系统根据计划启运时间自动计算。为了计算转运商的计划到货时间,将从计划的启运时间中扣除转运商的到货提前期。

转运商实际到货时间和实际启运时间从不由系统自动设置。它们必须由用户或外部系统人工设置。免费滞留时间是不产生滞留成本的期间。

滞留时间是产生滞留成本的期间。滞留时间是指转运商计划到货时间和转运商实际到货时间加上免费滞留时间和实际启运时间之间的时间差。

如果该时间晚于转运商实际到货时间,则免费滞留时间在转运商计划到货时间开始,因为众所周知装载发货所需的工作未计划在计划到货时间之前开始。如果转运商提前到达,则在计划时间之前不应消耗免费滞留时间。

如果转运商推迟到货并且实际到货时间晚于计划到货时间,则在转运代理商实际到货装货地点之前不能开始装货。在这种情况下,免费滞留时间从实际到货时间开始。

流程图

滞留时间使用

可以在运费成本计算中使用滞留时间,以指定滞留成本作为总运费成本的一部分。

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使用滞留时间。

  • 滞留时间用作运费成本运算符的基础。运营商 19 使用滞留时间作为运营商的运费成本要素的基础。这表示,此类要素的要素数量的计算方法为以小时计的滞留时间乘以运费费率 (PPS109/E)。将 1 小时 15 分钟的滞留时间转换为 1.25 小时,然后将其乘以运费费率。
  • 滞留时间用作比例单位类型。比例单位类型 5 使用滞留小时数。因此,可能随滞留时间发生变化。在比例 (PPS109) 中,以具有两位小数的小时数输入比例步骤。这表示,必须输入从 1 小时 30 分钟的滞留开始的比例中的步骤,并在比例中输入 1.50 小时。

可以对同一运费成本要素使用这两种方法。这表示,可以为不同滞留时间的每滞留小时定义不同的速率。

示例:使用运费成本运算符 19(每滞留小时的费率)和运费比例单位类型 5(滞留时间)的运费成本要素的费率比例。

起始值

(滞留小时数)

运费费率

(每滞留小时的成本)

滞留小时数

(从交货或发货)

成本
0.00 10 15 分钟 = 0.25 小时 10 * 0.25 = 2.50
0.50 15 45 分钟 = 0.75 小时 15 * 0.75 = 11.25
1.00 20 2 小时 18 分钟 = 2.30 小时 20 * 2.30 = 46
10.00 25 2 天 = 48 小时 25 * 48 = 1200
注意

成本计算为总计时间乘以单位滞留时间的成本。系统不会计算比例中的每个步骤,然后汇总每个步骤的成本。在滞留时间为 45 分钟的示例中,系统将该时间费率应用于整个时间,而不仅仅是超过 0.5 小时的时间(计算不是 0.50 * 10 + 0.25 * 15 = 8.75)。

定义滞留原因代码

每次滞留应有一个原因代码。将在交货标题 (MWS410/J) 和每次发货 (DRS110/E) 中,为每次交货人工设置原因代码。

滞留原因代码必须在滞留原因代码表中定义,并在 (DRS026) 中进行管理。

定义免费滞留时间

通常,滞留不是从转运代理商到达装货地点的时间开始计算,而是仅在一段时间滞留开始之后计算。转运代理商到货装货地点和滞留时间开始之间的时间称为免费滞留时间。

根据货运协议 (PPS101/E) 为每个运输服务 ID 定义免费滞留时间。以天数、小时数和分钟数形式输入此时间。

定义转运商到货订货交付时间

系统将计算交货和发货的转运代理商的计划到货时间。这通过从计划启运时间中减去转运商到货提前期完成。所计算的时间是转运代理商计划到达交货或发货的装货地点的时间。

转运商到货提前期在启运路线 (DRS006/E) 中定义。这表示,使用具有启运路线的路线时,系统只能计算转运商计划到货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