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运费成本分配
遵循以下步骤
将发货或交货报告为已发放时,如果启用了 (PPS100) 中的“发货时自动分配”设置,则可以自动分配已计算的运费成本。如果未启用,则必须人工分配运费成本。此操作在 (DRS500) 中使用功能键 F17 = 分配执行。
分配运费成本时,运费标题的状态将变为 50(“已分配”)。
分配运费成本时,如果运费成本计算模型连接到发货,则此时系统会将发货自动标记为“已关闭”。这是为了避免更多的交货在分配成本后自动连接到发货。
注意
在这种情况下,“已关闭”表示发货状态是 90/90。对于新交货,已阻止发货。
如果运费成本计算模型已连接到交货,则当交货报告为“已下达”时,将自动计算运费成本要素。然后,可以对其进行自动或人工分配。
根据 (PPS100) 中的设置,运费成本可以在两个级别上进行分配:
- 它可以在交货行级别上进行分配,其中运费成本使用所选分摊方法分配给包含的所有交货行,或
- 它可以在交货行和运费成本要素级别上进行分配,其中每个要素的运费成本使用所选分摊方法分配给包含的所有交货行。
有关运费成本分配的概述,请在 (DRS500) 中使用功能键 F18 =“分配的运费成本”。这将打开分配的运费成本。打开 (DRS510)。如果从发货的运费成本中打开 (DRS510),则“费率聚合级别”字段将以 1(“发货”)启动。对于交货,同一字段将为 2(“交货”)。分配将根据 (PPS100) 中的分配设置显示在交货行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