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在“时间和出勤”中指定选择来计算时间
本文档解释如何指定要在“时间和出勤”中为其计算打卡时间的员工。还可以指定应已打卡以计入计算中的最新计划日期以及自动执行计算的时间。
准备工作
- 必须满足在时间和出勤中计算时间中列出的起始条件。
- 如果使用部门作为选择条件,则必须已在部门。打开 (CRS080) 中创建部门。
- 如果使用计划区域作为选择条件,必须已在计划区域。打开 (CRS085) 中创建它们。
- 如果使用员工组作为选择条件,必须已在员工组。打开 (TMS120) 中创建它们。
遵循以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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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计算的时间。生成 (TMS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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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E 屏幕上输入必须已打卡以包含在时间计算中的最后日期。
在最后一次计算之后打卡并且直到此字段中指定的日期为止的所有时间都将包括在计算中。可以在个人。打开 (CRS530) 中的“计算到职日”字段中查看每个员工计算的最后日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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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必要,输入计算中包含的员工的部门、计划区域、员工编号和/或员工组的选择。
如果未指定选择,则公司的所有员工都将包含在计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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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始时间”字段中输入要自动计算时间的时间。按 Enter 键。
以 HHMM 格式指定时间。
如果在 8 月 1 日下午 4 点启动该程序,并在此字段中指定“16:30”,则计算将在同一天的下午 4:30 进行。如果指定“08:00”,则计算将在第二天上午 8 点进行。
注意,只有已经结束的时间,即下班打卡的时间将包括在计算中。示例:
- 员工的计划时间为上午 8 点至下午 5 点。
- 在下午 3 点进行计算。
- 如果员工仍然在上班中,则不计算出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