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复制工单创建服务

本文档解释如何将包含物料清单和工序要素的现有工单复制到新服务。

如果对工单进行了计划和准备,并且可能添加了新的工序和物料,这将非常有用。根据获得的信息,可以为将来执行的类似工作创建一项准确定义的新服务。

结果

创建新服务并设置为状态 10-“初步”。根据复制屏幕上的选择,可以在服务。打开 (MOS300)服务修订。打开 (ECS300) 中创建新服务。如果将新工序和物料添加到工单中,则这些将包含在新服务中。

针对新服务所涉及的产品,产品。连接物料/工序 (PDS002)服务修订。连接工序和物料 (ECS312) 中的产品结构将使用从工单复制的详细信息,如工单和物料,进行更新。

应该检查通过复制工单创建的服务,并在必要时必须调整初步服务,然后才能进行批准。通过将状态更改为 20-“明确”来批准服务。这在 (MOS300) 或 (ECS300) 中完成。

准备工作

服务。打开 (MOS100) 必须包含工单。

遵循以下步骤

  1. 启动工单。打开 (MOS100)

  2. 选择要用作模板的工单,并选择“复制到服务”选项以访问 Q 屏幕。

  3. 定义新服务:
    • 产品
    • 结构类型
    • 服务 ID
    • 服务类别(可以是相同或不同的服务类别)
  4. 如果应在 (ECS300) 而不是 (MOS300) 中创建新服务,请选中“ECO 管理”复选框。

变型

使用此功能时,有一些变型和设置会影响行为和结果。

多个工序:

如果新服务的服务产品在模型/场所。打开 (MOS400) 中定义为“多个工序”,则工序号和物料序号与“起始日期”字段值相结合,形成服务的唯一标识。因此,它们不能重新用于其他服务。

在这种变型中,不使用工单中的工序号和物料序号。而是工序获得数字 10、20 等,再加上一个由数字序列发出的独特的“起始日期”数字。

如果未使用“多个工序”,则可以对许多服务重复使用相同的工序和物料序列。在这种情况下,服务根据 (PDS002) 或 (ECS312) 中的最高现有工序数进行重新编号,增加 10。

合并分厂(来自设置 - 维护 1 (CRS788)):

如果针对 (MOS301) 中的合并分厂定义了工单服务,则还将为该分厂定义新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在 (PDS002) 或 (ECS312) 中创建工序时,通过工作中心。打开 (PDS010) 中的工作中心类型将工单上使用的工作中心转换为合并工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