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投诉类型
本文档解释如何定义在登记新投诉时使用的投诉类型。
登记新的投诉类型并对现有投诉类型进行更改时,请使用此说明。
结果
定义包含投诉管理规则的默认投诉类型。
不同的投诉类型用于:
- 对投诉进行分类
- 指定用于生成投诉 ID 的序列号
- 指定登记投诉时要显示的起始屏幕
- 指定是否应同时更新投诉和决策。
信息存储在以下文件中:
- 系统表 (CSYTAB)
- 起始值和参数 (CSYSTR)。
准备工作
必须在序列号。打开 (CRS165) 中定义具有序号类型 96 的有效序列号。
遵循以下步骤
-
启动投诉类型。打开 (MOS69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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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新投诉类型的标识,然后选择“新建”以显示 E 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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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描述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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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预定义的序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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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应在 E 屏幕还是 F 屏幕上登记投诉。另外,还需要指定是否可以同时输入投诉和决策。
只能在 E 屏幕上同时输入投诉/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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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每个新投诉的默认状态。单击 Enter 键完成。
要设置的参数
程序 ID/屏幕 | 字段 | 该字段表示... |
---|---|---|
(MOS593/B) | 投诉类型 | ...投诉类型的标识。投诉类型 ID 可用于对投诉进行分类,例如:飞行员报告、非例行程序、飞行投诉、商店调查结果。 |
(MOS593/E) | 投诉界面 |
...登记投诉时将使用的屏幕。 有效备选项是: E = 投诉和评估/决策数据位于一个屏幕上 F = 仅投诉数据。 如果选择 F,必须在投诉。打开结论 (MOS520) 中登记决策。 |
(MOS593/E) | 决策更新 | ...是否可以在 (MOS500) 中同时输入投诉和决策。 |
(MOS593/E) | 投诉状态 |
...投诉的默认状态。 有效备选项是: 20 = 打开 31 = 暂挂 32 = 暂挂但存在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