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工单复制到计划工单
本文档解释如何将包含手动更改的现有工单复制到新计划工单 (WO)。
可以重复使用包括工序要素的物料清单,为以前做过的类似工作做准备。这一操作在进行多次相似的作业时非常有用,减少了所需的预定义服务数。
结果
将根据原始工单创建新的计划工单,包含工序、工序要素和物料。
准备工作
工单。打开 (MOS100) 或工单物料和工序。打开 (MOS101) 中存在具有相似物料清单的工单。
遵循以下步骤
- 启动 (MOS100)。
- 确定要用作模板的工单,选中它,并选择相关选项 42=“复制到计划工单”选项以访问 K 屏幕。在此屏幕上,可以进行一些选择:
- 分厂
- 如果与原始工单中的分厂不同,则通过合并工作中心和工作中心类型进行工作中心的转换。
- 要使用的服务
- 通常,在这种情况下会使用通用服务
- 工单类型
- 这是根据分厂记录检索的,并且可以覆盖。
- 连接到 MCO 或工作范围
- 可以将新的计划工单连接到现有 MCO 或行,或者允许根据工单类型设置进行自动创建。
- 如果参考订单类别为 0,则新的计划工单可以连接到工作范围。
- 起始日期
- 自动下达
- 如果计划工单应该直接下达,请选中该复选框。
- 分厂
- 按 Enter 键。
将根据工单创建新的计划工单。
限制
此功能有一些限制:
- 不复制相关服务。如果它们与要完成的新工作相关,则必须单独复制并创建为独立的计划工单。
- 工单标题、工序和工序要素中的工单文本不会复制到新的计划工单中。
- 不支持工厂维护位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