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计划工单
此流程用于创建计划工单 (WO)。
准备工作
必须先满足以下前提条件,然后才能创建计划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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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在物料。打开 (MMS001) 中登记要对其执行工单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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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在设备/序列化物料。打开 (MMS240) 中登记对象的序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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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在服务。打开 (MOS300) 中登记服务。这表示,还必须登记结构类型和服务结构。请注意,服务必须具有状态 20,并且不能定义为子服务。
遵循以下步骤
注意
排序顺序 11 显示每个分厂的计划工单,而排序顺序 12 显示所有分厂的每个维护对象的计划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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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工作请求。打开 (MOS170)。设置屏幕顺序 E 和排序顺序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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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维护对象的产品(物料)编号、批号、结构类型和服务 ID。选择“新建”以显示 E 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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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屏幕 E 中指定开始日期。另外,检查状态和订单类型。
注意字段“生成参考”表示 68 是人工输入的工单。如果直接从投诉。打开 (MOS500) 输入计划工单,则“投诉”字段应包含相应的投诉 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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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所需值后,请确认输入。
结果
此流程将生成计划工单。稍后可以使用其他订单计划此订单,并将其单独发布或作为工作范围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