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出口信用证

本文档解释如何在向外国客户出售货物时管理信用证。

通常是卖方要求使用信用证作为付款方式。

结果

与供应商达成协议。接收、批准并注册信用证。交货后,将信用证报表为已付(状态 85 = 已付)。可以在信用证。打开 (RMS100) 中查看。

有关系统如何受影响的详细信息,请参阅管理交易风险

当根据客户订单。打开 (OIS100) 中的客户订单创建客户发票时,将创建以下科目分录:

会计规则 科目 借方 贷方
销售 x
应收账款 x
应收账款 x
OI20-105 信用证未支付* x

*连接到订单的信用证号码用作此科目分录的发票号,而不是标准发票序号中的编号。

当客户付款记录在收款。记录 (ARS110) 中时,将创建以下科目分录:

会计规则 科目 借方 贷方
OI20-105 信用证未支付 x
银行 x

准备工作

请参阅管理交易风险

遵循以下步骤

这是使用信用证的典型流程。但是,根据信用证类型、条款和组织的不同,流程有差异。

  1. 检查买家的信用状态

    进行信用检查以验证买方是否为信誉良好的公司或个人。

  2. 与买方订立协议

    建立交易条款的可接受形式和条款。

  3. 审查信用证和条款

    仔细查看用作相应银行的银行转发的信用证和支持文档。

  4. 联系买家更正单据和条款

    如果任何细节偏离原始协议或不正确,请联系买方进行更正。

  5. 准备货物交付和请求的单据

    安排货物的交付并生产必要的单据。

  6. 在交货后将单据发送给公司银行

    将货物放置到运载船舶上之后,立即将单据发送到相应的银行。

  7. 记录已收付款

当买家银行将款项寄送到对应的银行时,请在收款。记录 (ARS110) 中记录付款。这会自动将信用证状态更新为 81 =“已付,但未确认”或 85 =“已付,且已确认”,具体根据信用证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