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内部科目分录转移到总账
此流程用于以凭证的形式将内部科目分录转移到总账。
内部科目分录可以是存货交易、工序交易、其他交易(即,不能被定义为存货或工序交易的交易)或用于订单成本计算的已标记完成的制造订单和工单。
准备工作
- 在 FAM 功能。打开 (CRS405) 中定义 FAM 功能 CA02
- 在内部会计分录。创建 (CAS950) 中生成内部科目分录。
遵循以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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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内部会计分录。转移到总账 (CAS96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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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要转移的科目分录的日期间隔和会计日期。按 Enter 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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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部会计分录。打开 (CAS300) 中,可以检查和更改因错误代码而未被转移的任何科目分录。通过在更正后对同一日期间隔重复该流程,将这些科目分录转移到总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