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开票
本文档解释如何计算和收取延迟客户付款的利息。有关如何计算客户延迟付款的利息以及有关必须满足的起始条件的信息,请参阅延迟客户付款的开票利息。
目的
开票利息具有双重用途:
- 鼓励客户在到期前支付发票
- 补偿计划现金流中因延迟付款导致扰动而产生的成本。
何时
在大多数国家/地区,允许针对延迟付款向客户收取合理利息,因为可以将付款过迟视为未经授权的贷款。但是,允许何时及何地使用利息开票的规则因国家/地区不同而异并且在不同业务线之间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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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利息开票前需要考虑什么
在决定是否对利息开票时,有三个问题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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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的文化中是否接受利息开票?例如,利息开票的接受率在南美洲国家低于斯堪的纳维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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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将如何影响我们与客户的关系?考虑从原本可靠的客户的角度看利息开票是否可能会导致纠纷或潜在的商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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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的开票成本是什么?应该考虑创建和监控利息发票的行政管理成本,以及处理与发票相关的问题客户可能所需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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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
根据与客户的协议,利息开票基于三个计算基准之一。要使用的正确计算基准在利息开票规则。打开 (CRS460/E) 中定义。然后,该规则在客户。打开 (CRS610/K) 中连接到客户。
可用的计算基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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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从付款太迟的发票和过期的未结发票的到期日期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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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从已付和未付的过期发票的发票日期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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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从所有发票的发票日期开始计算,即使这些发票没有过期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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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从付款太迟的发票和过期的未结发票的到期日期开始计算
付款太迟的发票的利息基于付款交易,并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金额×年利率×(到期日期与付款日期之间的天数/365) 对于未结的过期发票,利息基于发票交易,并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金额×年利率×(到期日期与在 (ARS150) 中创建利息发票时选择的“截止日期”之间的天数/365) -
利息从已付和未付的过期发票的发票日期开始计算
只要发票过期,就会计算利息,与是否已付款无关。
对于已付发票,利息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金额×年利率×(发票日期与付款日期之间的天数/365) 对于未付发票:
金额×年利率×(发票日期与运行利息开票例程时选择的“截止日期”之间的天数/365) -
利息从所有发票的发票日期开始计算
在某些业务线中,从发票日期开始收取利息可能是公司付款条款的一部分。客户延长信用达一定天数。如果未在该时间内支付发票,客户有责任支付从采购(发票)日期开始计算的利息。
例如,零售公司现在提供特定产品的价格,您在明年某个日期之前都无需支付。但是,如果在该日期之前未付款,利息将从采购日期开始应计。
利息的计算方法与上述计算基准 2 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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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开票方法
创建利息规则时,将选择两种利息开票方法之一。这些方法定义了只将付款太迟的发票包含在利息计算中还是也应包含未结发票。
在利息发票。打开 (ARS160) 中创建利息发票方案时,将建议使用为利息规则定义的方法,但可以进行更改。
注意如果选择了利息开票方法 2,则在利息规则中指定计算基准 1 或 2 时,未结但未到期的发票不会包含在最终利息发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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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付款的利息
在完全支付发票之前,还将计算部分付款的利息。对利息开票时,系统会跟踪先前已开票金额和已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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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付款参考
可以为客户发票创建“并行发票号”。其规则在
附加付款参考。打开 (CMS090) 中定义。唯一可用的“编号类型”是 1 =“并行发票号”。“并行发票号”只能在创建发票单据时添加到 XML 中。“并行发票号”与发票号一起保存在 FSAPRN 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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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界
根据付款日期和利息发票方案日期之间的天数,可以排除已付款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