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以汇票或限定远期支票形式接收的客户付款

此说明解释如何以已接受汇票、未承兑汇票或限定远期支票(类型 1)的形式记录客户付款。

准备工作

必须满足记录作为汇票或限定远期支票接收的客户付款中列出的起始条件。

遵循以下步骤

  1. 启动收款。记录 (ARS110/B)

  2. 对要用作输入模板的 FAM 功能详细记录选择选项“打开”。

  3. 如果详细记录规定必须给出批合计,请输入在 A 屏幕(自动激活)上输入期间应支付的总金额。按 Enter 键。

  4. 在 E 屏幕上,根据需要审核和更改建议的信息:货币、汇率类型、汇率、会计日期、付款日期和付款方式。

  5. 输入付款金额、到期日期和付款方(必填值)。

    将自动从客户文件中检索并建议使用银行账户。

  6. 根据具体情况,请输入以下任何值:客户、发票号、合并发票号、发票年份以及之后是否应调节交易。

    仅当连接到详细记录的付款方式定义了必须输入客户的汇票号时,才显示付款人编号字段。

    根据汇票已由客户承兑还是随后进行承兑,可能必须更改所建议的付款方式。

    如果为合并发票创建了汇票,则在 (ARS110/E) 中记录汇票时,可以使用分配给客户发票。分组 (ARS190) 中的发票的编号。

    如果在银行费用。打开 (ARS015) 中定义了银行费用类型,则用于输入与已收付款相关的不同成本的字段也会显示在屏幕 E 中。

  7. 如果显示了此类字段,请输入任何银行费用或其他付款成本。

  8. 按 Enter 键继续到 F 屏幕进行分配。

  9. 继续将客户付款人工分配到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