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付款记账
此说明解释如何对特定客户进行客户付款记账。
已收付款无法完全冲销或分配给发票时,可以对临时记录使用记账记录。
结果
请参阅通过记账管理不可调整的差异。
准备工作
必须满足通过记账管理不可调整的差异中列出的起始条件。
遵循以下步骤
选择记账科目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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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在已收付款。记录 (ARS110) 或付款单据。输入 (ARS105) 中输入付款。或者,在银行对账单。打开行 (ABS101/B) 或银行对账单。打开行明细 (ABS102/B) 中为银行对账单行选择选项 7 =“AR 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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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ARS110/F) 中,选择以下备选项之一:
- 要将记账记录连接到特定客户发票记录,请继续执行创建特定于发票的记账记录。
- 要将记账记录仅连接到客户,而不将其连接到发票记录,请继续执行创建特定于客户的记账记录。
创建特定于发票的记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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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ARS110/F) 中,选择以下排序顺序之一:
- 1 = 付款方
- 2 = 客户
- 3 = 发票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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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票选择选项 12 =“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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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I 屏幕上,根据需要审核并更改建议金额进行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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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记账记录的发票号。
如果没有为记账记录定义单独的序列号,则此字段是必填字段。如果存在此类序列号,则在此字段中输入的任何值将覆盖此序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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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凭证文本(可选),并根据需要调整建议的会计字符串。按 Enter 键返回 F 屏幕。
将显示记账记录。如果发现了错误,则需要取消整个凭证。
创建特定于客户的记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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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ARS110/F) 中,选择以下排序顺序之一:
- 1 = 付款方
- 2 = 客户
- 3 = 发票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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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屏幕标题中输入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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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屏幕标题的“选项”字段中,选择选项 12 =“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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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发票号和凭证文本,如创建特定于发票的记账记录中所述。
请注意,如果选择排序顺序 3,则必须在 I 屏幕上输入客户。
完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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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上述步骤,直到分配和调整完要处理的全部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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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结束操作,请按 F3 为凭证分配凭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