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用现金

此流程用于管理零用现金交易。零用现金交易在零用现金功能中输入,用于稍后更新总账(例如每周一次)。

当创建了具有用于零用现金交易的科目分录的日记账时,此流程完成。

准备工作

  • 序列号。打开 (CRS165) 中输入序号类型 63-A(零用现金单据)。
  • 会计 ID。打开 (CRS630) 中选中用于零用现金的现金科目对应的“零用现金科目”复选框。
  • 至少在设置 - 零用现金 (CRS411) 中输入一个零用现金功能。
  • 至少包含一条详细记录的 FAM 功能 GL30 在 FAM 功能。打开 (CRS405) 中定义。对于类型 2 和 3 的零用现金功能,还必须定义分别用于客户付款 (AR30) 和人工付款 (AP20) 的相应 FAM 功能。

遵循以下步骤

  1. 打开零用现金。打开 (GLS095) 以输入零用现金交易。在输入所有交易并完成活动后,将打印一份零用现金报表。

  2. 在交易转移到总账时调节零用现金交易。相应地会调整零用现金余额,然后从零用钱中删除交易。

    使用收款。记录 (ARS110)供应商付款。手动输入 (APS120) 以对照发票支付核对零用现金交易。输入付款以及已接收的付款。相应地会调整零用现金余额,然后从零用钱中删除交易。

    当删除凭证号并完成输入时,会自动生成包含所有输入的交易的日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