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客户支票/汇票汇出到银行进行托收

本文档解释如何将客户支票、远期支票或汇票汇到银行进行兑现(托收)。

可以在不同的银行账户之间划分汇款。可以人工选择要用于汇款的一个或多个银行账户,也可以通过应用用户自定义的银行配额进行选择。

注意

在此流程中,将对在其各自到期日期之前兑现的汇票使用术语“贴现”。

结果

客户支票或汇票由银行兑现。

打印以下列表:

  • 银行汇款建议
  • 错误报告(始终打印有汇款建议)
  • 银行汇款账单
  • 银行汇款确认清单
  • 客户付款日记账
  • 会计日记账。

将返回银行报告,指示已兑现或拒付的付款单据。

  • 根据银行确认,在银行汇款付款调节 (ARS350) 中调节已兑现的汇票
  • 根据银行确认,在未付汇票/支票。打开未付或拒收 (ARS340) 中报告银行拒付的汇票和支票。
  • 显示依据总账。显示其他信息 (GLS250) 中的汇款编号为已兑现汇票创建的从银行汇款到最终风险解除的所有科目分录

汇款建议和对账单保存在以下表格中:FARREM(银行汇款的主表)、FARRED(详细信息)和 FARREX(汇款编号)。“付款汇款状态”字段 (PYRS) 也在应收账款表格 (FSLEDG) 中进行更新,以阻止将付款单据包含在另一个汇款对账单中。

将为每个已确认的银行汇款账单分配一个汇款编号。此号码作为包含在汇款中的发票的相关附加信息保存(应收账款中的附加信息号 210)。已托收或贴现的汇票的每个科目分录都将使用附加信息号 013 保存在总账中。

取决于 AR 付款类型。打开 (CRS076) 中付款类型的定义,在汇款时取消远期支票(类型 2)的客户风险。

状态更改

已汇出的汇票接收到汇款状态 20。支票的状态为 90。

科目分录已创建

更新了应收账款和总账。汇票过账到特定的过渡科目,而支票过账到银行账户。创建以下科目分录:

支票 – 付款类 1

会计规则 科目 借方 贷方

AR05–372

未兑付支票

x

银行

x

支票 – 付款类 2

会计规则 科目 借方 贷方

AR30–195

汇票/支票未汇出(非 AR 科目)

x

银行

x

在到期日托收的汇票

会计规则 科目 借方 贷方

AR30–195

汇票/支票未汇出(AR 科目)

x

AR75–196

汇票已汇出

x

汇票已贴现

会计规则 科目 借方 贷方

AR30–195

汇票未汇出(AR 科目)

x

AR75–197

汇票已贴现

x

准备工作

  • 必须记录客户支票和汇票,并且其状态必须为“未汇出”。
  • 必须在序列号。打开 (CRS165) 中为银行汇款交易定义序列号 0 下的序号类型 81。
  • 如果未人工输入要接收汇款的银行:用于确定要兑现的汇票和支票的银行配额必须在银行限额。打开 (ARS955) 中定义。
  • 必须在银行账户。打开 (CRS692/E) 中为汇款配置公司的银行账户。请参阅注册银行账户
  • 已汇出汇票的总账科目以及已汇出支票的应收账款科目必须在会计科目。打开 (CRS630) 中定义
  • 会计规则 AR75-196(已汇出汇票/支票)和 AR75-197(已贴现汇票)必须在会计原则维护 (CRS395) 中定义。

遵循以下步骤

  1. 创建银行汇款建议

    银行汇款。打开 (ARS300) 中创建要汇款的汇票或支票的建议。检查建议中是否包含正确的记录。通过删除不应包含在最终汇款对账单中的任何记录来调整建议。确认已验证的建议并打印汇款对账单。打印对账单时,系统会自动更新总账和应收账款。

  2. 已向银行发送汇款对账单

    将原始支票或汇票与汇款对账单一起发送给所选的一家或多家银行。

  3. 调节已托收的汇票。

    在 (ARS300) 中确认后,银行汇款将与所包含的付款单据一起显示在银行汇款付款调节 (ARS350) 中。

    根据银行返回的已兑现汇票的报告,在银行汇款付款调节 (ARS350) 中调节汇票。同时,输入贴现日期和到期日期之间银行费用产生的任何扣款或已计算利息的扣款。

    不需要对已兑现支票进行调节或报告。唯一例外是限定远期支票(类型 1),因为在 M3 中将它们视为汇票进行处理。

    有关如何报告银行拒付的支票或汇票的信息,请参阅管理银行拒付的客户支票/汇票

SEPA 汇票汇款

银行汇款。打开 (ARS300) 中进行汇票汇款时,从直接借记协议。打开 (ARS450) 中检索客户协议。对于付款类别 = 4,必须在付款类型。打开 (CRS078) 中的付款类型上选择 SEPA 计划和协议类型的参数。在确认这些 SEPA 汇票汇款时,(ARS450) 中的客户协议更新方式与 SEPA 直接借记汇款相同。

选择和删除 SEPA 直接借记的汇款

在 SEPA 直接借记流程中,汇款建议在银行汇款。打开 (ARS300) 中创建,并且在得到确认后,该建议将转移到 (ARS350)。汇款必须保留在 (ARS350) 中,这样用户便可以在随后的某个阶段冲销特定发票的汇款,前提是客户决定不接受发票的直接借记撤消。

一旦汇款不再使用,汇款或汇款内的单笔付款就不会有冲销的风险,必须删除并关闭汇款以进行冲销。。

如果通过 (ARS350) 中的选项 4 =“删除”删除了汇款,则所包括发票的付款将自动冲销。对于 SEPA 直接借记的汇款,即使 (ARS350) 中的汇款被删除,客户发票仍应支付。

要在 (ARS350) 中删除 SEPA 直接借记的汇款,用户使用 (ARS350/B) 中的功能键“F17”到达选择汇款的 (ARS350/S)。当用户在 (ARS350/S) 中进行选择并按 Enter 时,所选的汇款将列在 (ARS350/B) 中。使用选择时,相关选项 20 =“删除汇款提案”和两个按钮“结束选择”和“删除所有选中项”均可用。

选项 4 =“删除”和 9 =“调节”在使用 (ARS350/B) 中的选项时不可用。

如果用户按下“结束选择”按钮,则选中项将被清除,所有汇款将再次列在 (ARS350/B) 中。在此之后,选项 20 和按钮“结束选择”和“删除所有选中项”将不再可用。

如果用户在列表中选择一个(或几个)汇款,并使用选项 20,则选定的汇款将被逐一删除。

如果用户按下“删除所有选中项”按钮,列表中的所有汇款将被删除,每批删除 33 条记录。如果 (ARS350/S) 中所做的选择在 (ARS350/B) 中列出了 33 个以上的汇款,用户需要执行以下操作:

  1. 按下“删除所有选中项”。

  2. 刷新屏幕。

  3. 再次按下“删除所有选中项”。

    重复步骤 2 和 3,直至 (ARS350/B) 中所列的选中汇款全部被删除为止。

    注意

    在 (ARS350) 中选择和删除汇款的功能仅适用于 SEPA 直接借记。当通过 F17 和 (ARS350/S) 进行选择时,以下是选择汇款的条件:

    1. 汇款涉及付款类型。打开 (CRS078) 中连接到付款类 5(直接借记)并为 SEPA 直接借记定义的付款类型。

    2. 汇款处于 09 状态,表示汇款建议已在 (ARS300) 中得到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