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功能
本文档解释了如何创建系统功能并定义其设置。安装 M3 Business Engine 时提供了标准 M3 功能,但可以根据需要创建其他功能。
结果
创建各种功能。每个功能包含有关要使用的程序的信息。它通常连接到菜单树。功能也可用于:
- 启动框的快捷命令
- 按角色的安全性,如功能。按角色连接授权 (SES400) 中定义
遵循以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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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功能。打开 (MNS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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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B1 屏幕上的“功能”字段中指定标识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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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创建”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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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E 屏幕上,指定以下字段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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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量 - 指定要从中检索描述并显示在此功能的菜单上的常量的 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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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 指定要存储已定义常量 ID 的文件 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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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件组 - 指定此新功能所属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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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类别 - 选择一个预定义的备选项以指示要使用的功能类型/类别。此类别有助于控制在 M3 菜单系统中如何处理每个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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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权限 - 选中此复选框以要求对此功能进行授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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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 代码检查 - 选中此复选框可应用额外的 PIN 代码检查。例如,此项可用于强制系统用户指定用以启动此功能的 PIN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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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 - 指定程序名以指示用户调用此功能时应执行哪个程序或 Java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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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下一步”以保存更改。功能记录和相应的详细信息显示在 F 屏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