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分期付款至开票模块 (tsctm4203m000)
使用此进程以将服务合同分期付款转移至开票。
可以指定转移状态,还可以打印处理报告和错误报告。
注意
您可以使用“合同分期付款清单 (tsctm4100m100)”进程(从“合同分期付款 (tsctm4100m000)”进程进行调用)在合同管理模块中创建分期付款。如果要转移分期付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 分期付款的状态必须为“已接受”。
- 服务合同的状态必须为“活动”、“已过期”或“已取消”。
- 如果存在已链接的计划活动,其状态必须为“已转移”。
- 可以将状态为“冻结”或“已确认”的分期付款转移至统一开票子系统。
- 处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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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anerp/ts/onlinemanual/000071
注意此报告显示已转移至统一开票的分期付款。
- 错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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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anerp/ts/onlinemanual/000070
注意此报告显示不符合选择标准的所有合同分期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