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项目
只有在结算与项目相关的所有事务处理之后,才能结算该项目。
要结算项目,请在“项目状态 (tppdm6107s000)”进程中,将“财务结果状态”字段设置为“确定结果”。
注意
仅当项目的状态为“已结束”时,才会启用此字段。
在结算项目之前,请执行特定于项目的以下检查:
- 已处理所有 PRP 订单。
- 已处理已挂钩订单的项目的所有销售订单。
- 已处理所有请购单。
- 已处理所有征求报价单。
- 已处理所有采购订单。
- 已结算所有采购计划和交货。
- 已处理链接至项目的所有合同交付物和合同交付物进度计划。
- 已处理所有仓单。
- 已处理所有服务订单。
- 已处理人员模块中的所有事务处理。
- 仓库中不存在任何库存。
- 已处理所有合同延伸。
- 所有收益事务处理均显示在成本事务处理 (tpppc2850m000) 进程中。
- 已对项目成本历史记录中销售额 <> 0 的所有行进行开票。
- 已处理收益确认(RR) 和销货成本(COGS) 的所有记录。
- 已处理所有分期付款和预付款发票。
- 对于资本项目,会获取资产扩展码和资产编号的数据。
- 必须对链接到项目的暂扣款进行处理。
- 必须对链接到项目的已转移的单位费率进行处理。
- 必须对链接到合同或合同行 (CLIN) 的项目装运(其发票类型为“基于交货”)进行处理。
- 必须对链接到项目的按进度分期付款申请进行处理。
- 必须对链接到项目的已核准酬金/罚款进行处理。
- 项目交付物和合同交付物的状态必须为“已结算”。
- 使用/通过发票或贷方预付款,完全结算所有预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