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管理子系统中收货过帐的实际成本计算
当物料的库存估价方法在“仓库物料数据 (whwmd2510m000)”进程中定义为后进先出 (LIFO)、先进先出 (FIFO)、单位成本移动平均值 (MAUC)或批次控制,并且在“生产订单参数 (tisfc0100s000)”进程中选中了最终产品收货过帐复选框时,可以在制造中使用实际成本计算。有关在最终产品收货过帐复选框处于清除状态时如何执行成本计算的信息,请参阅制造管理子系统中收货过帐的标准成本计算。
为了使实际成本计算准确工作,必须定义规定及时登记成本的过程。这些过程用于生产订单上的工序或特定数量报告为“已完成”,而并非所有成本均已登记的情况。
必须定义校正因子以在处理部分交货时使用下列方法分配成本:
- 已完成但尚未接收数量的成本校正
- 高进度工序的校正
- 准备成本的校正
- 发料的校正
如果使用反冲,必须先人工执行反冲,然后才能在报告已完成的订单 (tisfc0520m000) 进程中报告已完成数量。
否则,如果在仓库中收到最终产品后执行反冲,当计算最终产品的标准成本时将不会考虑反冲的成本。如需更多信息,请参阅实际成本计算和反冲
根据仓库和生产订单的属性,在仓库中接收生产订单物料会有所不同:
使用标准成本作为估价方法在仓库中收货
实际成本和标准成本之间的差额会登记为标准成本结果,并且会按标准成本值在仓库中接收最终产品。注意:在实施项目挂钩时,不允许此操作。
使用实际成本计算在仓库中收货
在这种情况下,不应出现任何差异。根据在生产最终产品的价值接收最终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