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档/删除银行对帐单 (tfcmg5210m200)
使用此进程以存档/删除电子银行对帐单。
- 银行对帐单类型
-
“自”和“至”字段可定义以下一组内容:银行对帐单,电子银行对帐单为其进行存档和删除。 默认情况下,此字段中的值设为“银行帐户对帐单”。
允许值
- 银行帐户对帐单
- 密码箱
- 不适用
- 银行帐户
-
“自”和“至”字段可定义以下一组内容: 银行帐户。
- 银行对帐单日期
-
“自”和“至”字段可定义以下一组内容:银行对帐单上的日期。
- 电子银行对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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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和“至”字段可定义以下一组内容: 电子银行对帐单 (EBS)。
- 删除先前版本的电子银行对帐单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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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选中此复选框,则会删除先前版本的电子银行对帐单(批)。
注意只有在已从先前版本迁移/升级之后,此字段才可见。
- 电子银行对帐单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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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和“至”字段可定义以下一组内容: EBS 批。
注意只有选中“删除先前版本的电子银行对帐单批”复选框,才能启用该字段。
- 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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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选中此复选框,则会存档公用数据管理子系统中的主数据。
注意仅当“处理类型”设置为“仅存档”或“存档并删除”时,此字段才可用。
- 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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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选中此复选框,则会存档财务管理中的主数据。
注意仅当“处理类型”设置为“仅存档”或“存档并删除”时,此字段才可用。
- 处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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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执行的处理类型。 若要存档和删除数据,请选择“存档并删除”。
- 模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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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选中此复选框,则应用程序检查存档和删除银行对帐单数据的条件,但并不实际执行存档和/或删除操作。
- 存档目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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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将数据复制到的存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