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映射集成事务处理
可以重新映射未正确映射的“已过帐”事务处理。例如,可以重新映射已映射并过帐到不正确的总帐科目或分帐的事务处理。
如果重新映射事务处理,LN 则会执行下列操作:
- 为已过帐事务处理生成冲销事务处理。
- 创建新的集成事务处理。
- 根据当前活动的映射方案版本或指定的总帐代码映射新的事务处理。
通常,必须重新映射某个范围的集成文档类型事务处理或集成文档类型组事务处理。
在“重新映射已过帐的集成事务处理 (tfgld4282m100)”进程中,可以选择:
- 某个范围的业务对象的集成事务处理。
- 特定业务对象的集成事务处理。然后,可以输入业务对象标识范围。
为了避免为集成事务处理生成多个冲销事务处理,集成事务处理只能冲销一次。如果新集成事务处理发生了映射错误,在解决了错误之后,您可以对同一选择范围内的集成事务处理再次运行“重新映射已过帐的集成事务处理 (tfgld4282m100)”进程,因为 LN 只会处理未成功重新映射的集成事务处理。
调节考虑
在不同的调节进程中,如“后勤 - 财务调节 (tfgld4595m000)”进程,“分录种类”可指示重新映射的事务处理,如下所示:
- “集成事务处理(已冲销)”指出了原始事务处理。
- “集成事务处理冲销”指出了冲销事务处理。
- “集成事务处理”指出了新集成事务处理。
先决条件
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则可以重新映射集成事务处理:
- 集成事务处理的状态为“已过帐”。
- 除非通过总帐代码映射新的集成事务处理,否则,集成事务处理的集成文档类型将在当前活动的映射方案版本中正确地映射。
- 原始集成事务处理所映射到的分类帐科目和分帐的状态为“自由”,可以在映射和过帐冲销事务处理时使用。
- 记录的映射要素仍可用。如果已删除映射要素,则只能通过总帐代码重新映射集成事务处理。
- 集成事务处理以前未进行冲销。为了避免重复地为集成事务处理生成冲销事务处理,集成事务处理只能重新映射一次。但是,如果需要,可以重新映射新生成的集成事务处理。
重新映射集成事务处理
要重新映射集成事务处理,请完成以下步骤。
- 在“重新映射已过帐的集成事务处理 (tfgld4282m100)”进程中,选择一个集成事务处理或一组集成事务处理。可以选择某个范围的业务对象的集成事务处理,也可以选择特定业务对象的集成事务处理,并且必须选择特定的集成文档类型或集成文档类型组。
-
在“选项”标签上,指示下列设置:
- 要重新映射借方还是贷方,还是重新映射双方
- 要根据当前映射方案重新映射新的集成事务处理,还是使用总帐代码。如果已删除集成事务处理的映射要素,则必须使用总帐代码。
- 如果原始集成事务处理的财务期“已结”,是否要将冲销事务处理和新的集成事务处理过帐到当前财务期。
- 用于报表的本币。
注意
如果使用总帐代码,则只能对单个财务公司执行重新映射。
要在执行实际重新映射之前评估处理,可以选中“模拟”复选框和“错误报告”复选框。解决这些错误之后,可以重新运行该进程,并清除“模拟”复选框。
成功地完成重新映射过程之后,冲销事务处理和新集成事务处理的状态为“已映射”。可以使用“过帐集成事务处理 (tfgld4282m000)”进程过帐冲销事务处理和新集成事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