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商业票据
从客户方收到的应收商业票据 (TNR),是包含在特定时段后支付到期金额的承诺的单据(期票)。如果创建一份应收商业票据,则未结发票分录会被付款单据替代。这种应收商业票据可以背书或贴现。
用商业票据替代发票
商业票据是一种付款方式,如支票和银行汇票。某些商业票据不提供担保。这种商业票据被视为普通预期收款。
包含新债务的商业票据通常是有担保的,可以用它替代相关发票。在这种情况下,创建商业票据时会从发票结余中减去相应的商业票据金额,并为该商业票据创建付款单据类型的新未结发票。如果商业票据已经处理,并且商业票据状态发生了更改,则新的未结发票也随之更新。因此,业务伙伴的余额将保持不变。
贴现商业票据
由于应收商业票据可以替代发票,因此要在商业票据到期日之前获得资金,可以通过银行在商业票据到期之前提前兑现金额。银行会扣除应收商业票据剩余时间的佣金/利息,将余额付给公司。这一过程被称为贴现商业票据。
与发票让售相同,贴现商业票据可以包含或不含追索权。如果贴现含追索权的应收商业票据,则在客户未付款的情况下,您必须向银行偿还预付款。
必须在“商业票据类型 (tfcmg0516m000)”进程中选中“允许商业票据贴现”复选框,同时还要选择与收款方式打折有关的步骤。要处理商业票据打折,必须先执行“发送单据至银行进行贴现”步骤,然后再执行“单据贴现”步骤。必须指定“打折明细”,例如“贴现币种”、“折扣金额”或“贴现百分比”、“佣金百分比”或“佣金额”。
商业票据步骤
商业票据的状态始终指示对商业票据执行的最后步骤。
应收商业票据可具有以下状态:
- “未结”(初始状态)
- “收到”
- “发送至业务伙伴”
- “承兑/发送”
- “到期”
- “发送至银行”
- “已付” ( “结算”)
- “作废”
- “已取消”
- “拒付”
- “贴现”
- “担保”
- “背书”
定义商业票据收款方式时,您可以选择要对商业票据执行的步骤。某些步骤仅用于应付商业票据,某些步骤仅用于应收商业票据。某些步骤的可用性取决于其它步骤的选择。对于某些步骤,您可以指定可选步骤。
调节
商业票据到期后,可以进行兑现。这时便可以调节和结算商业票据。商业票据到期前,可以取消商业票据。商业票据到期或调节后,如果客户未承兑付款,则商业票据可能被拒付。要在调节后更新预期余额,请在收款方式中选中“执行调节时更新预期余额”复选框。
有关如何为每种类型的商业票据选择步骤的详细资料,请参阅设置和处理应收商业票据。
担保
商业票据的安全由获得贷款的银行担保。在收款方式中,必须选择“单据担保”步骤。执行此步骤时,您必须指定“担保明细”,例如“担保银行”或“担保委托人”。
在银行清算获得的抵押后,用作担保的应收商业票据可以再次发送至银行进行调节。
背书
背书是指通过清除应付供应商的付款将公司的应收商业票据转移至供应商的过程。如需更多信息,请参阅:商业票据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