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未付发票利息计算示例
示例 1:未付发票
您在 2 月 1 日向客户发送了 612.15 欧元的销售发票。发票到期日为 2 月 16 日。直到 3 月 1 日,您还未收到该客户的付款。您将向该客户发送利息发票。
从到期日开始到利息发票日期为止,已经过去了 13 天。因此,13 天的利率为 10%。
公式为:
未结发票金额 * 利息发票日期的实际利率/年度天数 *(利息发票日期 - 到期日或上一次利息计算日期)
结果:
612.15 欧元 *((10%)/(365 天)* 13 天)= 2.18 欧元
示例 2:每张销售发票有多张利息发票
您在 2 月 1 日向客户发送了 612.15 欧元的销售发票。发票到期日为 2 月 16 日。直到 3 月 1 日,您还未收到该客户的付款。您将向该客户发送利息发票。
从到期日开始到利息发票日期为止,已经过去了 13 天。因此,13 天的利率为 10%。
在 3 月 15 日,您发送一份附加利息发票。先前的发票在 3 月 1 日发送。因此,必须计算 14 天期间的利息。
因为已经超过到期日 27 天,所以利率增加至 20%。
公式与示例 1 中的公式相同:
未结发票金额 * 利息发票日期的实际利率/年度天数 *(利息发票日期 - 到期日或上一次利息计算日期)
结果:
612.15 欧元 *((20%)/(365 天)* 14 天)= 4.70 欧元
示例 3:已部分付款的发票
您在 2 月 1 日向客户发送了 612.15 欧元的销售发票。发票到期日为 2 月 16 日。在 2 月 20 日,客户支付了 584.65 欧元,不包括 27.50 欧元的滞纳金。
您在 3 月 1 日向客户发送了利息发票。在到期日 4 天后支付付款。因此,必须收取 2% 的利息。
从到期日开始到利息发票日期为止,已经过去了 13 天。这意味着 13 天内的余额利率为 10%。
已支付金额的公式为:
已付发票金额 * 付款日期的实际利率/年度天数 *(收款日期 - 到期日或上一次利息计算日期)
这样便得到已付金额的利息发票:
584.65 欧元 *((2%)/(365 天)* 4 天)= 0.13 欧元
已支付金额的公式为:
未结发票金额 * 利息发票日期的实际利率/年度天数 *(利息发票日期 - 到期日或上一次利息计算日期)
这样便得到未付金额的利息发票:
27.50 欧元 *((10%)/(365 天)* 13 天)= 0.10 欧元
示例 4:付款计划
您在 2 月 1 日向客户发送了 612.15 欧元的销售发票。具有两个到期日的付款计划会链接至此发票。首期 70% 的金额(428.50 欧元)将在 10 天后到期。剩余 30% 的金额(183.65 欧元)将在 30 天后到期。
直到 3 月 1 日,您还未收到此客户的付款。您将向该客户发送利息发票。
您在 2 月 28 日发送第一份利息发票。将使用与前面的示例相同的递增利率。由于后面 30% 的金额到期日为 3 月 2 日,因此该利息发票仅适用于前期 70% 的发票金额。未付金额的利息发票金额为:
428.65 欧元 *((20%)/(365 天)* 17 天)= 3.99 欧元
在 3 月 12 日,您发送下一份利息发票。这次会同时考虑后期的 30% 的发票金额。但是,此部分仅过期 10 天,因此对此部分采用 10% 的利率。此部分是从其到期日 3 月 2 日开始计算的。
对于发票金额中另外 70% 的部分,将采用 20% 的利率,此部分是从之前的利息发票日期(2 月 28 日)开始计算的。
所以,该利息发票的金额按以下两个步骤计算:
- 70% 的发票金额按 20% 的利率从之前的利息发票开始计算,方法为 428.50 欧元 *((20%)/(365 天)* 12 天)= 2.82 欧元
- 剩余 30% 的发票金额按 10% 的利率从到期日开始计算,方法为 183.65 欧元/((10%)/(365 天)* 10 天)= 0.50 欧元。
利息发票总额为:
2.82 欧元 + 0.50 欧元 = 3.32 欧元。
示例 5:贷方票据
- 利息为 10%,按一年 365 天计算。
- 销售发票:100,000.00 美元
- 到期日为 2007 年 1 月 31 日(包括 10 天的容限)
金额 | 单据日期 | 延迟天数 | 利息 | 未结金额 | |
---|---|---|---|---|---|
发票 | 100,000 | - | - | - | 100,000 |
贷方票据 1 | 10.000 | 2007 年 1 月 15 日 | 0 | - | 90,000 |
贷方票据 2 | 10.000 | 2007 年 2 月 15 日 | 0 | - | 80,000 |
收据 1 | 30,000 | 2007 年 1 月 20 日 | 0 | 0 | 50,000 |
收据 2 | 40,000 | 2007 年 2 月 29 日 | 29 | 318 | 10.000 |
收据 3 | 20.000 | 2007 年 3 月 15 日 | 44 | 241 | 0 |
收据 4 | 10.000 | 2007 年 3 月 31 日 | 60 | 0 | 0 |
利息合计:559 美元。
说明:
- 首先将所有贷方票据从未结销售发票金额中扣除,然后按单据日期收款。
- 为收据 2 生成利息发票通知单。利息计算的基础为 40,000 美元。
- 为收据 3 生成利息发票通知单。计算的基础为 10,000 美元,而不是 20,000 美元,因为收款金额大于销售发票的剩余未结金额。
- 没有为收据 4 生成利息发票通知单,因为没有剩余的未结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