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业务伙伴组
财务业务伙伴组用于建立应付帐款与应收帐款的链接。这些组也用于建立与总帐的链接。您必须为每个业务伙伴组定义一组分类科目和分帐,以将事务处理过帐到其中。
此外,还必须至少定义一个控制科目。收到的销售发票金额和发出的采购发票金额会过帐到此科目中。登记贷方票据时,会根据“事务处理类型 (tfgld0511m000)”进程中的“贷方票据负额 ”参数,以相反方式将该科目记入贷方或借方。可以定义多个控制科目,并使用销售类型和采购类型,将各种类型的发票金额过帐到不同的控制科目中。如需详细资料,请参考设置控制科目。
您可以在以下进程中定义财务业务伙伴组,以及按业务伙伴组列出的控制科目、其它分类科目和分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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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应付帐款模块中:
- “财务业务伙伴组 (tfacp0110m000)”
- “按业务伙伴组列出的总帐科目 (tfacp0111m000)”
- “按业务伙伴组列出的控制科目 (tfacp0515m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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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应收帐款模块中:
- “财务业务伙伴组 (tfacr0110m000)”
- “按业务伙伴组列出的总帐科目 (tfacr0111m000)”
- “按业务伙伴组列出的控制科目 (tfacr0515m000)”
在公用数据管理子系统的以下某个进程中,可以为业务伙伴指定财务业务伙伴组:
- “发票接受方业务伙伴 (tccom4112s000)”
- “发票开具方业务伙伴 (tccom4122s000)”
输入某个事务处理后,LN 会检索业务伙伴所属的财务业务伙伴组。该事务处理会过帐到业务伙伴组所关联的分类科目和分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