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更改单
可以使用库存更改单来执行以下操作:
- 更改物料的所有权
- 分配库存
- 生成成本挂钩转移
库存所有权
物料的所有权更改时,应进行付款并启动开立发票。库存所有权更改单可用来将库存的所有权从供应商更改为客户,反之亦然。在传统的非 VMI 业务方案中,在客户从供应商处收到物料后,物料的所有权从供应商更改为客户。客户必须在收货时为物料付款。在各个分包方案中,所有权不会在任何入库或出库仓储过程中更改。在这种情况下,所有权为客户所有。在供应商管理库存 (VMI) 方案中,所有权可为寄存。如果所有权为寄存,则所有权的更改基于时间或基于消耗。
基于时间的所有权更改
如果寄存货物的所有权更改是以时间为基础的,则根据供应商和客户之间拟定的合同,库存的所有权会在以下时间发生更改:
- 收货后,按照法律要求。
- 收货后,按照供应商和客户之间拟定的合同中的规定。
- 最近的事务处理后。所有权会在没有进行任何收货或发料的若干天后更改。这适用于基本所有权规则为“寄存”,并且在合同中指定的特定期间没有进行任何收货或发料(消耗)的情况。
基于消耗的所有权更改
根据供应商和客户之间拟定的合同,如果所有权更改是基于消耗的,当客户消耗物料进行生产或销售时,货物的所有权从供应商更改为客户。客户成为所有者后,客户必须为货物付款。
分配更改单
分配更改单是可用来更改库存分配的委托书。如果取消所分配库存的订单,则会更改库存分配。要更改已分配库存,必须在仓库中更改特殊物料数量的明细。物料可以包含在处理单元中。
成本挂钩转移
成本挂钩转移功能用于在同一仓库内的两个不同挂钩(挂钩到取消挂钩,反之亦然)之间的成本转移。成本挂钩转移不会实际移动库存,而仅会转移库存的成本。不能跨仓库转移货物。
当库存的所有权为“客户所有”时,必须为成本挂钩转移的供货方挂钩和进货方挂钩定义业务伙伴。对于成本挂钩转移,所有权只能是“公司所有”或“客户所有”。在生成出库通知过程中,不能为客户所有材料的发料自动生成成本挂钩转移。
成本挂钩转移 - 借入/借出和偿付
临时成本挂钩转移(借入/借出 - 偿付)功能使您能够临时在成本挂钩之间转移库存。在此过程中,将向已链接相同物料但具有稍后需求的其它挂钩借入库存。借入的库存将与借出项目成本挂钩一起进行登记,即使将该库存移至具有紧急需求的其它项目成本挂钩(仅借入库存)时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