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信用证处理程序
在 LN 中,出口信用证处理程序需要从卖方角度维护和处理信用证 (L/C)。
使用以下信用证类型:
- 出口信用证 - 用于国际贸易
- 国内销售信用证 - 用于在同一国家进行贸易
以下步骤反映正常的流程。但是,如果信用证需要调整,那么在处理程序的各个阶段,可能需要更改数据或将信用证设置为较早状态。请参阅更改信用证数据或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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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信用证
基于买方和卖方之间的采购和销售协议,卖方指定要求买方在买方银行签发的信用证内容。信用证的初始状态为“初期”。
出口信用证在出口信用证 (tcgtc0650m000) 进程中维护,国内销售信用证在国内出库信用证 (tcgtc0650m200) 进程中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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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单据链接到信用证
已获授权的用户将相关单据链接到信用证。这可确保处理单据时符合信用证条款。
请参阅链接和取消链接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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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信用证
在将一个或多个单据链接到信用证后,已获授权的用户通过在出口信用证 (tcgtc0650m000) 或国内出库信用证 (tcgtc0650m200) 进程的相应菜单上选择“核准”,来核准信用证。
核准信用证是必需的。要继续信用证处理程序,用户必须核准信用证。
如果必要,用户可以通过选择相应菜单上的“撤消核准”,来更改具有特定状态的信用证。
请参阅更改信用证数据或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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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为“最终”
要继续处理程序,用户必须将信用证的状态设置为“最终”。这允许核准相链接的单据,如果是合同交付物,则激活之。
执行单据合规检查的目的是验证单据是否满足信用证需求。请参阅链接到信用证的单据的合规检查。
通常,在此时,卖方会要求买方根据“最终”信用证的内容,在买方银行开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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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为“已收货”
当通过通知行从买方接收信用证时,卖方会检查:
- 他是否能够满足信用证 (L/C) 的需求。
- 信用证是否与销售和采购协议相一致。
如果是,用户必须将信用证的状态设置为“已收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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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为“已退回”
如果从买方接收的信用证 (L/C)需要修正,用户必须:
- 撤消核准信用证。
- 修改信用证。
- 将状态设置为“已退回”。
- 将信用证返回给买方。
如果不需要修正,用户可以接受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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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为“已接受”
如果可接受,用户必须将信用证的状态设置为“已接受”。此状态允许将相链接的单据下达到仓储。
当单据下达到仓储且已确认与单据相关的装运时,会执行单据合规检查,以验证单据和装运是否满足信用证的需求。请参阅链接到信用证的单据的合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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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为“已发送”
将状态设置为“已发送”以指出已将所需单据向通知或保兑银行提交,并已发送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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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为“已付”
如果针对链接到信用证的销售订单行接收的销售发票付款等于信用证的最大金额,那么信用证的状态会自动设置为“已付”。
用户还可以手动将状态设置为“已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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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为“已关闭”
接收付款后,可以将状态设置为“已关闭”。
注意- 之前的步骤反映正常的流程。但是,如果信用证需要调整,那么在处理程序的各个阶段,可能需要更改数据或将信用证设置为较早状态。请参阅更改信用证数据或状态
- 用户可以在处理程序的任何阶段,将信用证的状态设置为“已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