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估算下达到自下而上预算

可以将估算下达到自下而上的预算。

对于每个选定的估算行,会根据以下规则填充预算行上的信息:

  • 如果将估算版本结构复制到预算,请确保已将要素或活动结构链接至估算版本。
  • 在下达到要素预算的过程中,如果估算行中未使用要素代码,将使用默认要素。因此,系统将使用此默认要素下达估算行。相同的逻辑适用于活动。
  • 如果活动的类型为工作分解结构 (WBS) 要素活动或计划包活动,可以将该活动用于估算,但不能将其下达到预算。
  • 对于层次类型(层次类型在结构要素 (tpest1120m000)进程中确定)为“合计”的自下而上估算行,即使未定义成本类型,也可以包含成本金额。在这种情况下,下达估算行时,系统将使用下达估算到预算 (tpest2200m000)进程中的默认成本类型和对应的默认成本对象。如果成本对象的类型为控制代码,且所有复选框均已选中,则会在进程中生成新的成本对象并将其用于预算行。否则,会将估算行的成本对象用于预算行。用于预算行的成本对象说明是标准成本对象说明。
  • 如果没有为估算行定义成本对象,并且“未填入的成本对象”字段中的所有复选框均处于选中状态,系统将在预算行上使用生成的代码。否则,会使用成本类型的默认成本对象。
  • 如果针对项目选中项目成本控制层 (tppdm6102m000) 进程中的成本构成的成本控制层复选框之一,并且已将成本构成定义为结构要素之一,系统会将该成本构成用于预算行。否则,会将成本对象的成本构成用于预算行。
  • 如果合同延伸是结构要素之一,会将该合同延伸用于预算行。如果在“目标合同延伸”字段中指定了值,此目标合同延伸将改写预算中使用的结构要素和目标合同延伸。
  • 如果合同延伸类型为“待结算数量”且开票方法为“预算成本”,则只需在预算行上指定销售价格。
  • 可以将附加费金额、意外准备金和/或调价准备金下达为杂项成本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