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匹配的基本规则

科目匹配的基本规则包括:

  • 可以对具有以下特征的科目执行科目匹配:

    • 类型为资产负债表损益的科目。
    • 定义为可匹配的科目。必须填入科目表 (tfgld0508m000)进程中科目的科目匹配属性字段。
    • 不用于集成事务处理。
  • 只能对同一科目中的分录执行科目匹配。
  • 待匹配的事务处理可以用不同的事务处理货币表示。
  • 可以对已定案的事务处理执行科目匹配。
  • 即使匹配事务处理已被定案,您仍可撤消事务处理的匹配。

在科目匹配处理中,可能会发生以下情况:

  • 选定事务处理的贷方金额总和与借方金额总和之间没有差额,或者差额在币种容限范围内。将匹配事务处理。
  • 贷方金额总和与借方金额总和之间的差额达到或超过容限百分比和/或容限金额。不能匹配事务处理。
  • 贷方金额总和与贷方金额总和之间的差额在匹配容限百分比范围内,并且小于匹配容限金额。对于这样的差额,可以将事务处理与匹配事务处理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