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资产

资产转移用于记录部分或全部资产从一个位置到另一个位置的移动。

您可以在完成资本化之后且在清算之前转帐资产。须指出必须执行每个转移的日期。如果此日期在之前的期段内,LN 必须冲销从该期间直至当前期间这段时间内在源资产发生的所有折旧。

您可以转移全部或部分资产。如果转移全部数量或百分比的资产成本,则为完全转移。如果输入的作为转移标准的成本数量或百分比小于 100%,LN 会执行部分转移并保留一定比例的源资产的成本、累计折旧、数量和其它值,在多数情况下会将余额转移至目标资产。

LN 会根据转移结果调整源资产的值并创建新的目标资产。LN 还会根据资产总帐 (GLD) 帐册中的值为源资产和目标资产创建日记帐分录。如需更多信息,请参见转移日记帐

输入每个转移的日期以确定转移的生效日期。如果转移日期处于某前期内,则 LN 必须冲销在转移日期和当前日期之间发生的所有折旧。如果输入的转移日期在当前期间内,则 LN 会将此日期用于所创建的所有日记帐。

注意

转移不会考虑转移隐含的税务问题、转移过程产生的损益或被转移资产的公平市价。

除按资产逐一记录转移以外,如果需要一次转移大量资产,则可以记录大批资产转移。如需更多信息,请参见转移大批资产。符合资产折旧范围 (ADR)修订版加速成本回收制 (MACRS) 分组税务报表的资产,提供了附加转移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