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帐回收

使用处理呆帐回收 (tfacr2216m000) 进程可以处理呆帐回收。 此过程在马来西亚和英国等国家或地区是必需的,旨在针对之前已进行呆帐减免但现在有收款或付款的发票进行税金回收。 此过程会针对之前已进行呆帐减免但现在有收款或付款的所有选定单据进行“呆帐回收”。

启动该过程后,会批处理可过帐的呆帐回收单据。 系统会为每张已进行呆帐减免但现在有收款/付款的发票自动生成“呆帐回收事务处理”。 批处理的所有单据的状态必须设置为“就绪”或“已删除”。

注意

多张发票的回收事务处理可以链接至一张单据,但如果要写入的事务处理行太多,则会生成新的单据编号。

回收呆帐减免
  • 选择要回收呆帐的发票: 针对已进行呆帐减免但现在有收款/付款的发票进行呆帐减免回收的过程涉及要回收的原始发票的所有税务事务处理和更正行。 选择所有已进行呆帐减免但在特定期间进行了收款/付款的发票。
  • 选择要回收的每张发票的收款/付款/分配: 回收过程会涉及所有链接的收款/付款。 此步骤会涉及开票公司中的分配信息,也就是说,在回收过程中会使用开票公司的收据编号。 现在,该过程会选择最详细级别的发票金额和收款额。如果按分部开立发票,则会选择分段行级别;如果未按分部开立发票,则会选择发票级别。
  • 此选择会检索每个分段或每张发票的发票金额、未结金额和收款金额。 对于每个(分段的)收款/分配,必须选择所有原始税务事务处理行,可减免的金额上限必须与原始发票(及其更正行)的已减免和已回收金额进行比较。

要确定是否必须回收收款,需要执行以下步骤:

  • 计算适用于发票未付金额的原始税额。
未付金额 / 发票金额 * 原始税额。 未付金额 = 发票金额 - 收款金额(直到并包括选定回收的收款)。
  • 从总呆帐回收中减去总呆帐减免,得到生成收据时可以减免的金额。 (总额必须基于发票和分段,如果适用的话)。
  • 使用针对同一收款(和分段)回收的金额来减少该金额。

如果计算的金额(已减免)大于实际允许的金额(基于未结金额),则必须创建回收事务处理。 如果折扣后税适用于发票,计算(适用于发票未结金额的原始税)可能会更复杂一些。 发票的未结金额必须先使用收款金额、滞纳金金额、折扣额、付款差额来减少发票金额(预扣税已支付),然后再进行确定。 计算的未结金额可能高于发票的未结余额。 注销呆帐的金额不需要从发票金额中扣除。

将事务处理写入呆帐回收单据中

在应收帐款模块中会创建以下呆帐回收事务处理:

  • 未定案事务处理 (tfgld3508m000) 进程:
    • 呆帐回收科目的借方过帐
    • 销售税调整税务科目的贷方过帐
  • 按行列出的税码 (tfgld1109m000) 进程: 销售税调整税务科目的贷方过帐期中税。
  • 按发票列出的呆帐减免/回收 (tfacr2515m000):“原始未付金额”必须用该金额更新,然后才能为收据创建第一个回收事务处理。
  • 呆帐税务事务处理行明细: 必须在下面捕获原始事务处理/单据的链接:
    • 呆帐回收行
    • 回收的原始税务事务处理
    • 回收的发票行
    • 回收的收据行
扣除额税金

如果在现金管理参数 (tfcmg0100s000) 进程中选中根据扣除额调节税金复选框,则付款差额、折扣和滞纳金会导致扣税。 这些扣税必须单独处理。 收到付款会生成扣除额税金,但早期减免的税额回收也必须执行。

扣除额税金会影响早期缴纳的税额,税额回收会影响早期减免的纳税额。 呆帐减免的回收仅影响减免的税额。 减免绝不会产生可扣除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