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帐回收使用处理呆帐回收 (tfacr2216m000) 进程可以处理呆帐回收。 此过程在马来西亚和英国等国家或地区是必需的,旨在针对之前已进行呆帐减免但现在有收款或付款的发票进行税金回收。 此过程会针对之前已进行呆帐减免但现在有收款或付款的所有选定单据进行“呆帐回收”。 启动该过程后,会批处理可过帐的呆帐回收单据。 系统会为每张已进行呆帐减免但现在有收款/付款的发票自动生成“呆帐回收事务处理”。 批处理的所有单据的状态必须设置为“就绪”或“已删除”。
注意
多张发票的回收事务处理可以链接至一张单据,但如果要写入的事务处理行太多,则会生成新的单据编号。 回收呆帐减免
要确定是否必须回收收款,需要执行以下步骤:
未付金额 / 发票金额 * 原始税额。 未付金额 = 发票金额 - 收款金额(直到并包括选定回收的收款)。
如果计算的金额(已减免)大于实际允许的金额(基于未结金额),则必须创建回收事务处理。 如果折扣后税适用于发票,计算(适用于发票未结金额的原始税)可能会更复杂一些。 发票的未结金额必须先使用收款金额、滞纳金金额、折扣额、付款差额来减少发票金额(预扣税已支付),然后再进行确定。 计算的未结金额可能高于发票的未结余额。 注销呆帐的金额不需要从发票金额中扣除。 将事务处理写入呆帐回收单据中 在应收帐款模块中会创建以下呆帐回收事务处理:
扣除额税金 如果在现金管理参数 (tfcmg0100s000) 进程中选中根据扣除额调节税金复选框,则付款差额、折扣和滞纳金会导致扣税。 这些扣税必须单独处理。 收到付款会生成扣除额税金,但早期减免的税额回收也必须执行。 扣除额税金会影响早期缴纳的税额,税额回收会影响早期减免的纳税额。 呆帐减免的回收仅影响减免的税额。 减免绝不会产生可扣除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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