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财务公司,可一次为该组的所有财务公司设置特定税务数据并/或生成报表,如欧盟内部交易报表。 一个财务公司集可包括一个或多个财务公司。
出口信用证 (tcgtc0650m000)使用此进程以查看和维护出口信用证 (L/C)。 此进程行部分中的标签涉及下列进程:
公司集 一组财务公司,可一次为该组的所有财务公司设置特定税务数据并/或生成报表,如欧盟内部交易报表。 一个财务公司集可包括一个或多个财务公司。 公司 可以执行物流或财务事务处理的工作环境。 所有事务处理数据都存储在公司数据库中。 根据公司管理数据的类型,公司分为:
在多公司结构中,某些数据库表可以是某个公司特有的数据库表,但是该公司可以与其它公司共享其它数据库表。 信用证 ID 生成的信用证 (L/C) 的标识号。 版本 信用证 (L/C) 的版本号。 当链接单据或撤消核准信用证以允许调整时,此号码会增加 1。
注意
仅可以更改最新版本的信用证。 已核准 如果选中此复选框,则核准信用证 (L/C)。 循环 如果选中此复选框,则信用证为循环信用证。 允许分批装运 如果选中此复选框,则不用非得装运为链接到信用证的单据生成的全部装运数量。允许未装运数量(以库存单位表示)。 如果清除此复选框,则无法确认具有未装运数量(以库存单位表示)的装运,单据合规检查导致失败。 分批装运明细 有关分批装运的文本。
注意
还可以在附注 (tcstl1650m000) 进程中添加信息,该进程在附注标签中提供。 允许转运 如果选中此复选框,则允许装运到中转目的地。 此复选框的设置不会影响仓储管理子系统 装运过程。 转运明细 有关转运的文本。
注意
还可以在附注 (tcstl1650m000) 进程中添加信息,该进程在“附注”标签中提供。 装运期间自 装运货物发生期间的第一个日期。 装运期间至 装运货物发生期间的最后一个日期。 装运天数 自生效日期以来的天数,在该期间发生货物装运。 附加装运明细 有关货物装运的附加信息。
注意
还可以在附注 (tcstl1650m000) 进程中添加信息,该进程在“附注”标签中提供。 不可撤销 如果选中此复选框,则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自 基于信用证必须装运交易货物的起始地点。 装货港口 装货的海港或空港。 装货港口必须在运输单据中指示,卖方必须向银行出示这些单据才能获得付款。 卸货港口 卸货的海港或空港。 卸货港口必须在运输单据中指示,卖方必须向银行出示这些单据才能获得付款。 可转让 如果选中此复选框,则信用证为可转让信用证。 最终交货地点 信用证 (L/C) 中说明的最终目的地。 最终目的地必须在运输单据中指示,卖方必须向银行出示这些单据才能获得付款。 交货条款 与业务伙伴就货物交货方式达成的协议。 相关信息会打印在各种订单文档上。 保险单参考 保险单的参考编号。 备用 如果选中此复选框,则信用证为备用类型。 保险单航程条款 由信用证 (L/C) 保险单承保的装运明细。 保险单地点条款 由信用证 (L/C) 保险单承保的可将货物装运到的地点明细。 覆盖风险 由信用证 (L/C) 保险单承保的保险范围条款。 附加备注 有关保险单的附加备注。
注意
还可以在附注 (tcstl1650m000) 进程中添加信息,该进程在“附注”标签中提供。 合计保险金额 保险单所承保的总金额。 利用金额 已支付的保险金额。 可用金额 总保险金额减去已利用的金额。 文本 如果选中此复选框,则可以使用信用证 (L/C) 的附加文本。 使用可以在工具栏中选择的编辑器,创建此字段中参考的文本。 还可以在附注 (tcstl1650m000) 进程中创建附注,该进程在“附注”标签中提供。 保险单生效日期 保险单的生效日期。 保险单过期日期 保险单的过期日期。 保险单有效日期 覆盖范围生效的日期,如保险单日期页上显示的那样。 修改编号 修改的标识号。 此编号必须是所有修改的系列中最新的编号,而无论之前的修改是如何发送的。 发报行参考 发报行分派用于明确识别消息的参考。 收报行参考 消息收报行分派给信用证 (L/C) 的参考编号。 附加备注 附加信息。
注意
还可以在附注 (tcstl1650m000) 进程中添加信息,该进程在“附注”标签中提供。 修改的日期 修改信用证 (L/C) 当前版本的日期。 修改人 修改信用证 (L/C) 的用户。 申请人 买方,也称为客户。 议付适用银行 信用证兑付的银行(交单地点),指出如何兑付信用证。 开证日期 签发信用证 (L/C) 的日期。 生效日期 信用证 (L/C) 生效的日期。 默认值 开证日期。 过期日期 信用证 (L/C) 的过期日期。 这是可以提交信用证的最后日期。 最迟装运日期 允许装货的最迟日期。 此日期不能晚于在保险单过期日期字段中指定的日期。 货币 人们普遍接受的一种交易媒介,例如:硬币、国库券和纸币。 LN 中有以下可用货币类型:
金额 信用证 (L/C) 的可付款金额。 最大金额 由信用证所承保超出信用证 (L/C) 金额的金额。 买方必须支付的最终金额总和可以高于信用证的原始金额,例如,包括运费或保险费。 可以人工指定最大金额或者通过添加金额容限 (+) 字段中指定的百分比来进行计算。 已订购部分消耗金额 链接到信用证 (L/C) 的单据行的订货总金额。 此金额的明细在此进程行部分的“消耗”标签中提供。 贸易许可证参考 信用证 (L/C) 中进口或出口销售货物的许可证。 许可过期日期 贸易许可证的过期日期。 货物说明 信用证 (L/C) 中销售货物的说明。 附加条件 有关信用证结算的附加条件。
注意
还可以在附注 (tcstl1650m000) 进程中添加信息,该进程在“附注”标签中提供。 备注 有关信用证 (L/C) 条件的附加信息。
注意
还可以在附注 (tcstl1650m000) 进程中添加信息,该进程在“附注”标签中提供。 适用的规则 信用证 (L/C) 遵守的规则。 允许值
兑付方式 信用证 (L/C) 的兑付选项。 允许值
汇票付款期限 付款人 混合付款明细 延期付款明细 金额容限 (-) 表示信用证 (L/C) 金额的负浮动金额的百分比。 例如,5% 的负浮动金额表示信用证金额减去该金额的 5% 是允许的最低金额。 金额容限 (+) 表示信用证 (L/C) 金额的正浮动金额的百分比。 信用证金额允许超出到此百分比。 附加金额 涵盖的附加金额,如保险费、运费或利息。 议付行 审核信用证所需单据的银行,以查看是否与其条款相符,并向受益人付款。 该银行可以在信用证 (L/C) 中明确指定,也可以是由卖方选择的银行。 通知银行 2 通常是第一个通知行的当地支行。 受让行 由于资金转移而对受让方帐户进行信贷的银行。 单据提交期限 在装运日期后的一段时间内,必须提交单据以进行付款、承兑或议付。 时间段用天数表示。 如果此字段为空白,那么提交期限为 21 天(适用的话)。 在某些情况下,必须在过期日期或过期日期之前,由受益人或受益人代表进行提交。 如这些规则所述,受益人或受益人代表必须在装运日期后的 21 个日历日(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迟于信用证的过期日期)内作出提交(包括一个或多个原始运输单据)。 收货人 必须交付其拥有货物的一方。 收货人是运输单据中的一方(通常为买方),由发货人(通常是卖方)指定,作为其订单将在目的地港口托运交货的一方。 收货人被认为是托运货物的货主,目的是申报报关单和进行纳税。 然而,托运货物的正式所有权只有在完全支付卖方的发票后才转让给收货人。 通知方 1 承运人向其通知货物到达目的地的一方。 通常通知方是进口商或进口商进行海关清关的代理人。
注意
可以指定两个通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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